标题:屯昌县商务局关于遴选参与“2025年屯昌县消费券活动”餐饮企业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88-2/2025-00060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2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22日 时效性:

屯昌县商务局关于遴选参与“2025年屯昌县消费券活动”餐饮企业的公告

为有序推进2025年餐饮行业消费券发放活动,现公开遴选符合条件的餐饮企业参与政策实施,具体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

1.在屯昌县内依法登记注册,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2.主营餐饮服务(含正餐、快餐、饮品等),具有合法经营资质,门店需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评级达标证明。

(二)运营能力:

1.自愿配合消费券活动规则,具备线上/线下订单核销能力,能熟练使用政府指定消费券核销平台(需接入系统接口)。

2.承诺明码标价,不得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捆绑消费或变相涨价。

(三)合规承诺:

1.自愿签订《消费券活动承诺书》,接受政府及第三方机构对活动执行、资金核销的监督审计,配合提供交易凭证、发票等材料。

2.承诺不以任何形式套取、截留消费券资金,若发现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并退出活动。

二、报名须知

(一)技术对接:入选企业须与消费券服务平台完成技术对接,确保支持消费券核销及数据上传(如订单流水、核销记录)。

(二)发票要求:须向消费者开具正规发票,发票抬头为消费者实名,标注消费金额及消费券使用信息。

(三)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活动规则,不得协助消费者套现或虚构交易,否则取消资格并承担连带责任。

三、报名材料

)《消费券活动承诺书》(附件1)。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佐证材料:

1.门店产权或使用权证明(含面积数据);

2.食品经营许可证、卫生评级证明;

3.财务管理制度文件;

4.公户银行盖章证明。

(五)提交方式:

电子材料2025年4月24日前发送至邮箱tcfg8609@163.com(邮件标题注明“餐饮消费券报名+企业名称”)。

纸质材料2025年4月24日10:00前提交至屯昌县商务局(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楼左手第一间)。

联系电话67811201。

四、遴选流程

(一)材料初审:县商务局对报名企业资质、经营品类进行筛选。

(二)实地考察(必要时):对重点企业进行资质核实及经营能力评估。

(三)公示名单:遴选结果公示3天,无异议后公布参与商家名单。

五、活动执行要求

(一)消费券使用规范:

1.商家需在门店显著位置张贴消费券使用说明,不得设置不合理限制条件(如强制扫码关注)。

2.消费券核销需通过政府指定平台完成,严禁私自篡改交易数据或诱导消费者违规操作。

(二)促销配合义务:

1.鼓励商家同步推出优惠活动(如满减、套餐折扣、赠品等),提升消费券叠加效应。

2.指导消费者通过官方渠道(APP/小程序)领取消费券,并协助完成核销流程。

(三)数据与凭证管理:

1.完整保留交易记录、发票、消费券核销凭证至少6个月,接受后期审计核查。

六、违规处理

对存在以下行为的商家,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追责:

(一)虚假交易、套取补贴、协助消费者套现;

(二)擅自提高菜品价格后叠加消费券优惠;

(三)未按要求提供交易凭证或发票。

附件:消费券活动承诺书

                                   屯昌县商务局

                       2025年422


附件:消费券活动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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