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大同产业园)产业规划编制单位遴选公告

索引号:00821588-2/2025-00043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5年04月0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5年04月03日 时效性:

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大同产业园)产业规划编制单位遴选公告

根据委、政府工作部署,为扎实做好大同园区产业规划工作,我委特公开遴选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大同产业园)产业规划编制单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大同产业园)产业规划

二、项目内容

围绕海南自贸港建设,以及我县“一园三区两中心”的发展布局,研究分析大同产业园产业功能定位,统筹编制形成总体产业规划方案,科学合理的分解产业规划工作任务和目标,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全县各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

三、控制价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元)

四、完成时限45天(以签订合同之日起)

五、有关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必须具备较强研究实力,原则上应是事业单位、企业或社会团体,不接受联合申请;申报单位应精心组建工作组,并对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必须具有园区产业发展相关经验。

2.负责人应具备较强研究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必须是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负责人;成员结构及专业配置须规模适度、结构合理、与产业规划内容和要求相适应。

3.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如实填写《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大同产业园)产业规划申请书》,提出思路、研究途径及方法、组织形式、进度安排、经费预算、单位资质和业绩情况及横向协作能力等。申请书应加盖单位公章,一式2份以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材料送到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180号)。

六、其他事项   

(一)各遴选单位报送的申报材料自行备份,报名材料不予退回。如申报材料涉及保密的,须安排专人对接。

(二)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结合报价及申请书择优遴选编制单位,并签订课题委托合同。

(三)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有,编制单位不得擅自对外发表、出版。

(四)申报机构要对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将按相关规定处理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8689555454

                  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43


附件:屯昌县国家级产城融合示范区(大同产业园)产业规划申请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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