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项目谋划咨询单位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88-2/2024-00031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9日 时效性: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项目谋划咨询单位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屯昌县项目谋划和管理工作,切实形成投资项目“谋划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滚动发展格局,现面向社会征集专业咨询单位开展项目谋划咨询服务。
一、服务内容
结合屯昌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全县各行业主管部门、乡镇政府提供项目谋划咨询服务。依照海南自贸港建设总体方案要求,结合国家、海南省、屯昌县有关政策和规划,深入开展屯昌县区域规划、产业规划、专项规划、重点行业规划等发展规划的研究,广泛调研和征求各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县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发展要求,梳理和谋划涉及产业发展、生态环保、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和民生保障等领域近、中、远期建设的项目,生成屯昌县谋划项目清单,并将项目清单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筛选出一批特色鲜明、显示度高、惠及面广、示范带动作用强,事关自贸港建设和屯昌县发展全局的重大项目,编制谋划项目材料
二、参与方式
屯昌县发改委通过公开方式发布征集项目谋划咨询单位的公告,有意参与的单位到发改委登记信息后纳入统筹管理。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需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财务报表或者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及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并加盖公章);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原件,营业执照不满三年的,按照营业执照注册年限起算);
5.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需具备乙级工程咨询资信或以上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原件)。
四、登记与联络方式
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策划项目的初步筛选和论证,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谋划咨询单位要随时沟通项目策划情况,切实提高策划项目质量。有意报名的单位请将谋划机构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主要谋划项目方向等信息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报送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地址:屯昌县昌盛路县发改委办公楼三楼;联系人及电话:王女士;67811201;电子邮箱:tcfg8609@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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