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交通运输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08 10:48 【字体: 小   中   大

为了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简政放权,规范交通行政执法检查行为,按照屯府办[2017]47号文件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查,规范监管行为,转变监管理念,强化县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结合我县交通运输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县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优化监管服务,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对相关交通法律法规规章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大力推广随机抽查,不断提高随机抽查在交通行政执法检查工作中的比重。“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行使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交通行政执法检查人员。           

(三)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行业监管实际情况,科学测算并合理确定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随机抽查事项2017年年内要实现县场监管执法事项的全覆盖。

(四)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对抽查发现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惩处,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守法的自觉性和行业自律约束。

  (五)加强信息公开和共享。各有关股室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有问题的县场主体,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六)建立协同配合机制。各股室要建立健全纵向联通、横向协调、纵横协管的监管体系,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上下联动的监管格局。建立跨股室协同机制,按照“双随机”要求,协调开展联合抽查,对同一县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由多个行政执法部门一次性联合完成,避免多个部门重复检查,提高执法效能。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和局下属单位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指导和督促,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保障各项的工作的顺利推进,降低县场主体成本。

  (二)严格落实责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严格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要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责任分工,强化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管控,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加强宣传培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种新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要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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