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30周年。30年来,作为海南省中部的一个农业大县,屯昌县紧紧抓住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的发展机遇,锐意改革,全面贯彻惠农兴农强农政策,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加快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村居民收支持续增长,实现跨越式增长。
建立海南经济特区,实行改革开放推动了屯昌县农村经济的蓬勃发展,农村居民收入实现较大跨越式增长。据屯昌县住户调查显示,1987年屯昌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436元,到1994年,屯昌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千元关口,达到1295元,与1987年相比累计增长197%,年均增长16.8%;到2002年,屯昌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两千元关口,达到2060元,与1987年相比增长3.7倍,年均增长10.9%;到2007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首次突破三千元关口,达到3232元,与1987年相比增长6.4倍,年均增长10.5%;至2009年,屯昌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接近四千元关口,达到3998元,与1987年相比增长了8.2倍,年均增长10.6%。进入2010年后,屯昌县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加快,特别是“十二五”期间屯昌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了“一年一台阶”的跨越式发展,从2010年4811元,到2011-2015年分别突破六千、七千、八千、九千和万元大关,分别达到6086元、7152元、8246元、9326元、10290元,到2017年达到12379元,与2010年相比增长1.6倍,年均增长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