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补齐脱贫攻坚短板弱项,中央财政设立了一次性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着力解决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的贫困劳动力就业难、扶贫产业“卖难”问题,根据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中央财政脱贫攻坚补短板综合财力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工作要求,已下达我县补助资金83万元。结合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实际,重点安排用于扶贫农产品直销活动经费和务工奖补两方面。
一、扶贫农产品直销活动经费
为加快推进我县消费扶贫工作,打造扶贫农产品直销市场,安排20万元给县市政局用于市场建设。
二、企业吸纳贫困劳动力奖励金
对疫情防控期间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务工一年以上的企业发放奖励金,安排0.25万元给县就业局用于发放奖励金。
三、贫困劳动力生产经营技能培训
组织贫困劳动力参加线上和线下的生产经营技能培训班,按照线上培训150元/人、线下培训50元/人/天的补贴标准,给予参训贫困劳动力发放伙食、交通补贴,安排62.75万元给县就业局用于开展培训班。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