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房公示〔2017〕20号
屯昌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关于确认2016年第一批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资格审核的公示
经我局对2016年第一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的租房资格进行确认,初步确认89人符合租房条件,9人不符合租房条件,现将申请人名单公示征询异议。凡有异议者,自公告之日起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屯昌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或屯昌县监察局提出异议。
屯昌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联系电话:67813740
屯昌县监察局举报电话:67812280
附件:确认2016年第一批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人员资格审核名单表
屯昌县住房保障与房产管理局
2017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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