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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屯昌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的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1-03 18:31 【字体: 小   中   大

    一、制定文件的背景

森林火灾是当今世界发生面广、破坏性大、处置救助十分困难的自然灾害。管住野生用火,是控制和防止森林火灾发生最为基础、最为根本的有效手段。根据《海南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发布森林禁火令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县森林防灭火工作,特制定《屯昌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

二、出台目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将生态文明建设摆在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保护森林资源、预防森林火灾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环节,实施森林禁火是预防森林火灾、护航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抓手,在我县的森林高火险期时段实施森林禁火,加强火源管控,是预防森林火灾、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的要求。

三、主要内容

《屯昌县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共七部分。

第一部分内容是禁火时间段;

第二部分内容是禁火范围;

第三部分内容是在禁火期间、禁火范围内禁止的野外用火行为;

第四部分是对进入森林防火区车辆和人员的管控要求;

第五部分是对违反禁火令者的处罚;

第六部分是公布报警电话。

第七部分是禁火令有效时限。

四、防火期时间

防火期为12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高火险期为以下时间段:3月1日至次年5月31日;重要节假日(元旦、春节、元宵、清明、博鳌论坛、五一、国庆、中秋、冬至);敏感时期(国家、省、县“两会”等召开期间或省有重要赛事举办期间)。

五、涉及范围

我县四顶岭、乐才岭、剃头岭、九曲岭、风门岭、海公岭、南味岭、加宝岭、加峰岭、行街岭、猪昂岭、深坡岭、西昌东岭、马田岭、高通岭、琼凯岭、大坡岭、南吕岭、大芒山、尖石岭、南节岭、岭尾岭、多六岭、雨水岭、黄竹岭、鸡咀岭、山牛岭、双顶岭、蒙正岭、界至岭、托盘岭等公益林区距离林地边缘100米范围内为我县森林防火高火险区。其它除公益林外的林区,在距离林地边缘30米范围内为禁火区域。

六、关键词诠释

禁火:本《禁火令》中的禁火是指,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下列行为:一是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二是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三是烧香、点烛、烧纸钱;四是炼山、烧荒积肥、烧桔秆、烧田(地)埂草;五是吸烟、野炊、烧烤、玩火、烤火取暖;六是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等;是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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