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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告,9月5日20点起执行,来(返)屯昌人员请注意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9-06 10:32 【字体: 小   中   大

屯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调整来(返)屯昌人员查验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巩固我县疫情防控工作成效,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落实第九版防控要求,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综合研判,我县决定自2022年9月5日20时起,调整相关来(返)屯事项,现通告如下:

一、近7日内有省内外涉疫市县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和三亚、乐东、儋州等3个市县旅居史人员暂不进入屯昌。

二、近7天内有海口、陵水、临高、万宁、东方、澄迈等6个市县及省外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须持48小时内2次核酸阴性证明每次采样需间隔24小时),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后可进入屯昌,入屯后第一时间向所在村(居)委会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测,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三、其他市县非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须持24小时内1次核酸阴性证明,在查验卡口经查验体温、佩戴口罩、身份证明、健康码、行程码无异常可进入屯昌,做好个人防护,3天内完成2次核酸检测。

四、省外入琼人员在省内其它市县驻留后进入屯昌的,参照上述(一)(二)(三)措施内容管理,并主动向单位、村(居)委会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测。

五、目前进入屯昌县通道为5处,分别是G9811海三高速屯昌互通、坡心互通、枫木互通、文儒互通、省道302黄屯线出口。不再设立其余路口卡点、镇级健康服务点。

六、物资保障供应及农产品运输货车司机按照全省统一的防疫政策执行,在持有《海南重点物资运输车辆通行证》、司乘人员体温检测正常、健康码绿码的情况下,通信行程卡无“1+6”市县(三亚、乐东、东方、陵水、万宁、临高、儋州)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司乘人员持有48小时内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可进入屯昌。

七、通信行程卡有“1+6”市县或新发疫情市县行程的,司乘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1天1检)可进入屯昌;如只有48小时1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卡点处进行抗原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做好登记后可进入屯昌(有效期24小时,抗原检测结果由司机本人拍照留存,照片应清晰显示检测时间、检查点地址、身份证、驾驶证及抗原检测结果),进入屯昌均须通过指定防疫检查点进入,否则无法入屯,具体检查点位置如下:
1.经G9811海三高速屯昌互通,进入我县的县城环西路口;
2.经G9811海三高速坡心互通,进入我县的分流至南坤、坡心路口;
3.经省道302黄屯线出口,互通进入我县屯昌大道路口。

八、农产品采购商、采摘工人、割胶工人等农业生产人员实行‘白名单制度’,由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局和属地镇政府根据相关要求快速便捷办理农产品货运车辆和农业生产人员通行证,确保农副产品运输不受影响。

九、因危急重症等需紧急就医的情况,做好登记后予以放行。从中高风险区出院返回人员(含出院人员、家属或陪护人员),凭健康码绿码、48小时内“医院出院证明”和连续3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回,并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在第1、2、3、5、7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十、相关要求:来(返)屯昌人员需严格遵守以上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积极落实“无疫村(社区)”创建工作,提倡“人盯人、户盯户”互相监督,实行有奖举报。对隐瞒行程、活动轨迹,未提前主动报备同意并落实防控措施,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的人员,将依法追究相关行政、刑事和民事责任,自行承担由违反规定所产生的各项费用。

十一、严格人员流动管理。坚持非必要不离开屯昌、非必要不来(返)屯昌,除城市运行、应急处置、生活保障、疫情防控、紧急就医等需要外,全体居民尽量不流动、不聚集、不外出。

本通告自2022年9月5日20时起实行,并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适时调整,未尽事宜另行告知。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屯昌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社会救助专班或综合组电话:0898-67826671。

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屯昌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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