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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7-12 08:56 【字体: 小   中   大

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十届人大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52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新兴镇代表团:

您(们)在县十届人大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兴社区文高村安装路灯”的建议(第52号),县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镇政府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镇主办的人大代表建议项目往年都是县人大办下拨资金实施,今年因项目调剂,县人大办无法下达相关资金到我镇实施代表建议项目,加上我镇资金有限,现已将该建议内容列入项目规划,正积极从多方面筹措资金中,如资金到位,明年将启动新兴镇新兴居委会文高村路灯安装项目概算工作。


新兴镇人民政府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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