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内疫情稳定可控,正进入收尾阶段,省外疫情频发,尤其是上海、北京等风险区的疫情外溢风险大。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变化,为统筹抓好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自2022年5月5日起,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调整来屯人员管控措施,现将有关措施通告如下:
一、省外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一)14天内有上海市、辽宁省丹东市旅居史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已完成自费集中隔离7天,未完成自我健康监测7天的,来屯后补齐7天自我健康监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9、11、14天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二)14天内有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江西省上饶市、江苏省苏州市、辽宁省营口市、山东省济南市旅居史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已完成自费集中隔离3天,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11天的,来屯后补齐居家健康监测11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由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三)14天内有广州旅居史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经广州白云机场乘飞机抵琼人员已完成自费集中隔离3天,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11天的,来屯后补齐居家健康监测11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由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经港口等其他途径抵琼人员,来屯后严格实行居家隔离,如未达到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自费集中隔离;如有家庭经济困难,经镇政府同意申请,可免费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落实3天2次免费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由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4月29日至30日已在屯人员,已完成自费集中隔离3天,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11天的,来屯后补齐居家健康监测11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由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4月23日至28日已在屯人员,经广州白云机场乘飞机抵琼人员,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7+7”管控措施(即免费集中隔离7天和自我健康监测7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进行免费核酸检测;自我健康监测期间第9、11、14天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经港口等其他途径抵琼人员,按填平补齐的原则实施“3+11”管控措施(即免费集中隔离3天和居家健康监测11天,集中隔离期间每天进行免费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由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四)14天内有吉林省旅居史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14天内有吉林省长春市旅居史的来屯人员,已完成自费集中隔离3天,未完成居家健康监测11天的,来屯后补齐居家健康监测11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第7、14天各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由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
14天内有吉林省其他地区旅居史的来屯人员,来屯后严格实行居家隔离,如未达到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自费集中隔离;如有家庭经济困难,经镇政府同意申请,可免费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落实3天2次免费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由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五)14天内有山东省烟台市、浙江省杭州市、北京市、江苏省徐州市旅居史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来屯后严格实行居家隔离,如未达到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自费集中隔离;如有家庭经济困难,经镇政府同意申请,可免费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落实3天2次免费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由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六)有省外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在入琼口岸隔离结束后还未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结束时再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
在入琼口岸隔离结束后已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来屯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自行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七)14天内有省外其他涉疫区旅居史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来屯后严格实行居家隔离,如未达到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自费集中隔离;如有家庭经济困难,经镇政府同意申请,可免费集中隔离。隔离期间落实4天3次免费核酸检测措施(每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由医护人员上门核酸采样,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八)省外低风险地区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来屯后,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24小时内自行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免费核酸检测,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
二、省内其他市县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自2022年5月5日起,省内其他市县来屯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即可。
三、健康码红、黄来屯人员管控措施
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查看转码原因后,根据实际情况处置:
(一)属时空伴随导致黄码,农场居、各村居(社区)引导群众落实3天2次免费核酸检测措施(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自行前往就近核酸采样点采样,检测结果未出来之前,居家等待,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自动转为绿码。
(二)属“存在于发热门诊”,农场居、各村居(社区)引导群众到原就诊发热门诊复诊转码。
(三)属密接、次密接、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立即派专车点对点转送集中隔离点隔离。
(四)属操作失误导致红黄码,农场居、各村居(社区)引导群众重新打卡进行订正。
(五)自述有发热、气促、呼吸道症状的人员,农场居、各村居(社区)引导群众拨打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居家等待防控工作人员上门联系。
四、有关要求
(一)进行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如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嗅(味)觉减退、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及时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告,或拨打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电话,居家等待防控工作人员上门联系。
(二)在装卸货物后立即离屯的前提下,从涉疫区来屯或途经涉疫区来屯的货车司乘人员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绿码、体温检测正常即可入屯,并在装卸货物后由各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及时督促货车司乘人员尽快离屯。
(三)各镇、农场居、各村居(社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要根据最新管控政策要求做好来屯人员的排查、登记、跟踪落实管控措施和健康服务管理工作。
(四)凡是14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健康码异常(红或黄)的来屯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告旅居史情况、健康码情况,不得瞒报、漏报、谎报,对隐瞒不报、不配合或干扰疫情防控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五)我县居民要合理安排出行,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区等风险地区,前往涉疫区等风险地区时要保持高度警惕,严格做好个人防护,并向所在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备。
(六)我县居民要继续保持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进入公共场所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积极配合“地点码”查验工作,减少人员聚集活动,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本通告管控的人员范围为自2022年5月5日起来屯人员,不包括已在屯人员,已在屯人员的管控按原先政策要求完成。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对涉疫区来琼人员的管控措施进行调整,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为准。未明确事项根据疫情防控实际需要确定。
如遇到问题或政策咨询请拨打屯昌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98-67826671)。
屯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