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巧施信用惩戒促执行 屯昌县
法院强化信用宣传筑诚信
近日,屯昌县人民法院以信用宣传为抓手,巧用信用惩戒措施,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的同时,传递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司法力量强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赖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判决生效后,赖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赖某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赖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规避执行的行为给执行工作带来极大困难。
针对被执行人赖某的上述行为,屯昌法院已向被执行人赖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并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因被执行人赖某拒不履行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所确认的义务,亦未按照报告财产令的要求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为维护胜诉方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屯昌法院执行局开展突击执行行动。根据前期摸排线索,经过数小时蹲守,成功在其家中找到被执行人赖某。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告知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未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财产情况的行为违反财产报告制度,人民法院已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若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屯昌法院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向被执行人释明,经商最重视就是诚实守信,为以后生意往来,营造良好声誉、共创优质营商环境,也应当积极履行还款义务。在强制措施的威慑下,赖某表达了还款意愿,并积极开始筹钱。申请人王某也表示若赖某先履行一部分还款义务,其同意给赖某一次机会,分期履行还款义务。最终,被执行人赖某经多方筹钱向申请人王某偿还一部分案款,双方达成了和解,本案的顺利执结。
此次执行案件,屯昌法院将信用宣传贯穿执行全过程,即以信用惩戒倒逼失信主体履行义务,又以善意执行传递司法温度,有效提升群众诚信守法意识,推动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受限”的社会氛围。
下一步屯昌法院将持续加大信用宣传力度,规范运用信用惩戒措施,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心办好每一起民生案件,以司法护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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