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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关于2025年屯昌县部分区域场所禁止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解读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05 10:00 【字体: 小   中   大


一、背景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海南经济特区安全生产条例(2024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印发本通告。

二、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我县孔明灯、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防止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天气发生概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身心健康,保障公共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三、主要内容

(一)《通告》规定的禁止燃放孔明灯区域

全县域

(二)《通告》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1.县城建成区:东至屯城镇试场村、光头岭、原保利砖厂、环东二路及周边小区、居民点(含思源高中片区竹悦山水竹头塘下村、长袋村、奇石村、文旦村、水口村、吉安小区),南X381县道、中石油加油站、县农科所,西至下坡新村、海屯湖花园片区、安墩村部分区域、海屯新村、罗村、迈敏村昌头村、海三高速公路,北至深坡农场、中德双顺屠宰厂、试场村,详见附图。

2.各镇禁燃区域包括镇墟6个国营农场场部及原撤乡并镇后的墟详见附图

除禁止燃放区域以外的以下场所亦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及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2.汽车站、输变电设施、广播通讯设施安全范围内

3.加油站、液化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存储、使用单位及周围100米内区域。

4.集贸市场、商场超市门前、县城区主次干道、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公园、影剧院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各住宅小区及其周边50米范围内

5.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6.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区域

7.重要军事区域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区域或场所

(四)《通告》规定的禁止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时段

禁燃区域、场所范围内2025年全年禁止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

(五)可燃放区域场所内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

在禁止燃放区域场所外可以燃放的烟花爆竹品种限于个人燃放类的C级及以下产品,所有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一律禁止燃放(正规烟花爆竹产品外包装标注ABCD级)。

(六)焰火燃放规定

组织焰火晚会和大型燃放活动的,须报经县公安机关审核批准并领取《焰火燃放许可证》。

(七)孔明灯燃放的管理与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构成失火罪的,由县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燃放孔明灯造成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情节较轻的,由县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燃放孔明灯由县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燃放孔明灯导致公共秩序被扰乱的,由县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在非特定地区燃放孔明灯不服从管理,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燃放孔明灯危害发电设施、变电设施等电力线路设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上述情形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烟花爆竹燃放的管理与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县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区域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县公安局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条例的,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监管职务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利企惠民措施

进一步加强我县孔明灯、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防止引发重特大火灾事故,降低烟花爆竹燃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有效预防和减少不利气象条件下雾霾天气发生概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身心健康,保障公共安全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

五、前后政策差异

(一)县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划定范围调整为:至屯城镇试场村、光头岭、原保利砖厂、环东二路及周边小区、居民点(含思源高中片区竹悦山水竹头塘下村、长袋村、奇石村、文旦村、水口村、吉安小区),南X381县道、中石油加油站、县农科所,西至下坡新村、海屯湖花园片区、安墩村部分区域、海屯新村、罗村、迈敏村昌头村、海三高速公路,北至深坡农场、中德双顺屠宰厂、试场村,详见通告附图

(二)各镇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划定范围调整:坡心镇墟区域部分线段调整详见通告附图

(三)新增禁止燃放孔明灯有关规定。禁止燃放孔明灯区域为全县域。

违规燃放孔明灯、烟花爆竹举报电话:110678123456781984867811892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5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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