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根据当前国家地方储备粮有关政策要求和我省粮食储备体制机制改革方向,根据《海南省省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有关政策法规。
二、目标任务
为规范我县地方储备粮管理,确保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管理规范,有效发挥地方储备粮在政府宏观调控中的作用。
三、主要内容
《屯昌县县级储备粮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修订)》共分为七大项,第一项总则明确了本办法起草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及工作原则;第二项明确了储备粮的储存管理;第三项规定了储备粮实行均衡轮换制度;第四项规定了储备粮的财务和统计管理;第五项规定了动用储备粮方式应按照《屯昌县粮食应急预案》的动用程序执行;第六项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七项附则。
四、涉及范围
本办法涉及全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和参与储备粮经营管理、监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五、执行标准
出入库的储备粮须符合以下质量和品质要求:
(一)入库的储备粮一般为最近粮食生产季生产的新粮,各项常规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中等(含)以上质量标准,储存品质指标符合宜存标准,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限量规定。
(二)入库的大米为国产大米,一般在入库前45天内加工;入库的大米为进口大米,一般在入库前60天内加工,各项常规质量指标及包装标签标识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食品安全指标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三)轮换出库储备粮的质量检验报告须在有效期内,否则须进行质量检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不得流入口粮市场和食品生产企业。
六、注意事项
储备粮的动用权属于县政府。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政府批准的储备粮动用方案,依照粮食应急职责组织实施。
七、关键词诠释
储备粮:是指县政府储备的用于调节全县粮食供求总量、稳定粮食市场以及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等情况的粮食。
储备粮承储企业:是指直接被下达储备粮承储计划,并受粮食和物资储备等相关部门监督和管理的企业。
储备粮轮换:是指在储备规模不变的情况下,为保持储备粮品质、质量等指标符合我省标准规定,储备粮储备企业根据储备粮的品质及质量检验认定情况,按照计划要求以同品种、同等级的新粮替换库存粮。
品种:是指稻谷、小麦、玉米、大米、食用植物油的统称。
承储总计划:是指下达给储备粮承储企业的全部储备粮规模计划数量。
八、惠民利民举措
县人民政府履行粮食安全主体责任,加强超标粮食处置工作的领导,完善超标粮食处置工作协调机制,保障粮食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