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综合政务

常见问题:单位社保如何补缴?

来源: 发布日期:2025-12-01 10:02 【字体: 小   中   大

    解答:

    1. 事项简述

    用人单位存在应缴未缴社会保险费或政策规定用人单位应予以补缴的社会保险费。

    2. 办理材料

    应当提供劳动合同或人事档案、建账成册的原始会计凭证及原始工资发放表等材料。填写《海南省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补缴基数按照欠费期间实际工资确定,但不得低于同期缴费基数下限,不得高于同期缴费基数上限。

    3. 办理期限

    15工作日内。

    4. 联系电话

    0898-67832047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中文域名:屯昌县人民政府网.政务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2025065718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