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镇人民政府关于屯昌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第4号办理情况的答复
新兴代表(团):
您(们)在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在新兴镇海榆中线新兴中学至新兴道班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第4号),县人大常委会在会议后交由我单位进行办理。经我镇政府认真研究,深入调查分析,提出了有关办理措施和意见。现答复如下:
我镇已完成该建议所提路段路灯安装工作。
屯昌县新兴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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