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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屯昌县委政法委员会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12 15:05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工作需要,经屯昌县人社部门同意,中共屯昌县委政法委员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保洁公益性岗位1名。

三、工作内容

在正常工作日负责开展屯昌县综治中心办公区域,即一至三层含大厅、办公室、楼梯、凉亭、庭院等部位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四、工作地点

屯昌县屯城镇昌盛路99A号,海南省屯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五、薪酬待遇

工资不低于屯昌县最低工资标准1850元/月(含社保个人部分)。

六、招聘条件

符合就业困难认定条件或持有就业困难认定证明的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的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就业人员:

(一)低收入家庭(脱贫监测户、相对稳定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城乡低保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劳动力;

(二)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的大龄人员(女40岁以上、男50岁以上);

(三)登记失业连续1年以上的人员;

(四)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五)完全失地农民;

(六)随军家属(经军队师旅级以上政治工作部门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七、报名事项

    (一)报名咨询电话:36818688、13907519025,(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二)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昌盛路99A号县信访局南侧,海南省屯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202室,联系人:彭先生,联系电话:13907519025

(三)报名时间:2025613日-202561917:00止。

(四)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提交以下材料:

1.《屯昌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2.一寸免冠照片;

3.失业证、残疾人证等相关就业困难认证材料复印件;

4.户口本首页及个人页、身份证、社保卡、结婚证复印件;

5.无犯罪记录证明。

以上材料可以扫描发送至邮箱:tcxzfw67812740@163.com或直接提交材料至屯昌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202

八、招聘方式

由县委政法委组织报名、面试、考察,择优拟定聘用人选,经就业中心审核通过并经县委政法委书记办公会议研究同意后,公示5个工作日,报县就业中心公示期满后签订聘用协议。

九、服务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

十、注意事项

资格审查贯穿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在报名中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附件:屯昌县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



中共屯昌县委政法委员会    

2025年6月12日       




附件: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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