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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鼓励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吸纳我省农民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4-28 18:12 【字体: 小   中   大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鼓励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的八条措施>的通知》(琼厅字〔2020〕50号,以下简称《八条措施》)要求,鼓励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吸纳我省农民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项目重点企业确认

2023年,我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共10个(详见附件1),其中,省级重点(重大)项目4个,县级重点项目重点企业6个。

二、政策奖励

目录内项目、企业均可同等享受《八条措施》中的招工补贴和一次性就业创业服务补贴。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自目录公布之日起,每招用1名我省户籍劳动年龄内务工人员且务工人员月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给予用工企业补贴200元/月,给予务工人员生活补贴400元/月,招工补贴期限累计不超过6个月,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补贴申报程序

(一)用工企业申报流程

用工企业在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向县就业中心申请初次招工补贴,应提供以下下材料:

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补贴申请表(附件2)、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工资发放凭证原件(包括工资发放银行流水单或用工单位出具的工资收入证明等有效佐证材料)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由就业中心在海南省公共就业服务管理系统直接查询核验)。

(二)务工人员申报流程

务工人员本人可自行向县就业中心申请初次生活补贴。提供以下材料: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附件4)、工资发放凭证原件或社会保险缴费清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鼓励和引导我省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举措,此项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市县就业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之一,请各行业部门提高思想认识,积极配合,推进政策补贴落实。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行业部门要加大宣传,尽快让各重点项目业主和我省农民工知悉运用,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推动该项补贴政策落实落地。同时,各行业部门要积极鼓励我县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多吸纳本省农民工,促进我省农民工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就业。

(三)及时申报招工材料。按照文件要求,用工企业在与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之日起6个月内,向县就业中心申请初次招工补贴。请各用工企业和务工人员要及时将补贴申请材料报送至县就业服务中心,实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补贴红利早释放。

联系人:王绥方               联系电话:67811820

附件:屯昌县2023年省级和县级重点项目目录等4个附件

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8日      




附件1.屯昌县2023年省级和县级重点项目目录.xlsx
附件2: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补贴申请表.doc
附件3: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招工补贴人员花名册.xls
附件4: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务工人员生活补贴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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