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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关于补充开展权籍调查项目的招商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23-03-20 16:27 【字体: 小   中   大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272号)“充分利用已有调查成果... ...为满足不动产登记需要,对于需要补充开展权籍调查,完成房屋落幢落宗等相关工作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请政府落实经费,统一组织实施”的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单价询价,经研究讨论,2023年屯昌县范围内符合补充开展权籍调查项目的单价为1300元一宗,欢迎符合资质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项目名称

补充开展权籍调查

二、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权籍调查活动供应商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法人;

2.供应商为有不动产测绘资质及日常权籍调查、测绘工作经验的技术单位;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项目内容

本次活动任务主要是在原已有调查成果的基础上,依个人申请对符合补充开展权籍调查要求的宗地进行权籍调查、宗地测绘及空间数据整理等。

包括:

1.不动产权籍调查。采用内外业核实和实地调查相结合的方法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查清不动产单元的权属状况、界址、四至等内容,确保不动产单元权属清晰、界址清楚、空间相对位置关系明确。

2.不动产测量。在确保不动产权益安全的前提下,依据不动产的位置及不动产单元构成方式,因地制宜,审慎科学地选择符合我县实际的不动产测量方法,确保不动产单元的界址清楚、面积准确。

3.不动产空间数据文件整理。依据不动产权属调查和测量成果,生成标准空间数据文件,应符合海南省不动产权籍调查数据库标准。

四、供应商报名及文件提供

1、本次公告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之日起7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提交法人代表证明、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测绘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于2023321日至2023 328日内送到或邮寄到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陈先生、吴女士

联系电话:0898-67813344

地址: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3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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