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海南省2021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按照招录工作程序,我县按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招考职数1:1的比例确定35名考生参加体检,其中1名考生书面提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递补1名考生参加体检,实际参加体检考生35人。
根据体检医院作出的体检结论,体检结果合格34人,1名考生因属于生产不足43天无法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结果暂不下结论,待生产满43天后补做相关体检项目再作结论,现将体检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5日—2021年7月1日
若对体检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反映。
电话:0898-67811220,67830520(传真)
中共屯昌县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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