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2021年8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
设施自主验收报备接受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文件有关规定,2021年8月,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8月30日-9月5日。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1 | 屯昌县生活垃圾焚烧 发电厂项目 | 光大环保能源(屯昌)有限公司 | 屯昌县屯城镇大同 |
联系电话:0898-67812300 通讯地址:海南省屯昌县兴业二横路农业服务大厦三楼邮 编:571126 邮 箱:nyj2241@126.com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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