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  ->  政务动态  ->  部门动态

加强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屯昌县市场监管局在行动(2月7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2-08 08:46 【字体: 小   中   大

     为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打赢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积极应对,以消除隐患、净化市场、保障安全为目标,扎实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会议部署。召开局务会议传达相关文件精神,总结近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情况,通报表扬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党组织和先进党员干部。要求:一是第二阶段的疫情防控工作要继续发力;二是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职尽责;三是各党支部、党员要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2.加强人员聚集场所管理。联合县综合执法局劝停县城城区“老爸茶”店、“麻将馆”、“足疗店”等日常人员聚集较多的场所,共劝停茶店、饮品店3家次,减少大型公众活动,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3.加强农贸市场和超市监督检查。一是禁止农贸市场和超市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加强农贸市场活禽销售监管,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共出动执法人员53人次,检查农贸市场、超市18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二是督促农贸市场和超市开办者加强卫生管理,搞好环境卫生,做好消毒防疫工作,组织指导农贸市场、超市开展环境卫生消毒18家次,净化市场环境,消除疫情隐患。

  4.加强餐饮单位监督检查。禁止餐饮单位收购、加工、销售活禽、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不得聚集人员,对全县餐饮单位进行全覆盖、持续检查,督促餐饮单位落实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场所环境卫生控制要求,共检查餐饮单位82家次。

  5.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用品监管。加强对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单位、药品使用单位监管,全面做好抗肺炎病毒药品、消毒药品、体温计、医用口罩等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强化应急物质质量保障。共检查药品零售单位48家、医疗机构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6.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主要检查生产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是否达标;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是否持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标签标识是否规范等内容,共检查食品经营单位11家次、猪肉摊82家次、蔬菜摊49家次,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7.开展抽检监测。对消费者较多的农贸市场、大型超市进行抽样检测。共检测蔬菜、羊肉、猪肉、豆腐、牛肉等品种32批次,均合格。

 8.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利用12315、12345热线电话,坚决做到快接、快查、快结、快反馈,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共受理投诉举报5宗,其中口罩咨询类1宗、产品质量类1宗、蔬菜类1宗、餐饮类1宗,办结4宗。

  9.强化督查问效。督查组深入南坤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情况。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