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屯昌县2019年“义务植树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县政协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各群众团体,省驻屯昌各单位。
屯昌县2019年“义务植树月”活动方案
为迎接全国第41个义务植树节的到来,继续实施绿化宝岛大行动,促进林业生态修复与湿地保护工作,掀起全民参与植树造林的高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9年即日起至3月31日。
二、活动安排
根据“广植乡土珍稀树种,共创宝岛绿色辉煌”的义务植树月活动主题,我县义务植树活动以乡土树种为主。
(一)2019年我县义务植树任务为250000株。各镇义务植树任务如下:屯城镇65000株,新兴镇37500株,西昌镇15000株,南坤镇53800株,坡心镇15000株,枫木镇21200株,南吕镇21300株,乌坡镇21200株。
(二)各镇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辖区内选取地点组织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务必于2019年3月底完成植树任务。
(三)屯城镇与县直机关联合开展义务植树活动,义务植树活动场地由屯城镇落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负责技术指导。
(四)县直各机关单位义务植树活动初定于3月25日上午9时在绿城美食城大门至大同延长线两边公路绿化带开展。各单位须派3至5人参加,并自备锄头及水桶。
三、有关要求
(一)各镇要做好参加植树活动人数统计、现场拍摄影音及图片资料等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县林业局。
(二)县林业局负责提供各镇“义务植树月”启动活动所需的苗木,2019年植树月活动树苗费用(含各镇)、整地相关费用(指县直机关植树活动现场)从森林植被恢复经费中支付。各镇负责承担义务植树活动场地平整等有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