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屯昌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12-03175 分  类:其他/交通、工业、信息化 发文机关:屯昌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12年02月28日 文 号:屯府办〔2012〕39号 发布日期:2012年02月28日 时效性:

关于印发屯昌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政府,县政府直各有关单位:

    《屯昌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已经14届县政府第一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屯昌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水平,巩固农村公路建设成果,创造安全、畅通、便捷、舒适的农村交通环境,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总体方案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67号)和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年活动实施方案》(琼交运建〔2011〕86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以下简称“管养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走“建养并重、可持续发展”之路,建立政府主导、公路主体、部门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不断增强农村公路管养意识,完善农村公路管养机制,规范农村公路管养行为,提高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成效,全面打造畅通、安全、舒适、洁美的公路环境,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公路交通保障。

二、活动目标

(一)通过管养年活动,提高各部门和全社会对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认识,在全县上下形成重视、支持、积极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浓厚氛围,逐步提高管理养护水平,实现“四个提高”(即提高管养水平、提高服务能力、提高养护优良率、提高群众满意度)和“五个到位”(即管养责任落实到位、机构人员配备到位、制度制订执行到位、资金筹措管理到位、监督检查考核到位)。  

(二)明确县、镇、村三级责任主体的责任和农村公路管养机构的职责,建立健全镇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在县财政年度预算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保障农村公路正常养护,以加快推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农村公路管养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提高农村公路养护覆盖率。全县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经常性养护率:县道达到100%,乡道不低于90%,村道不低于80%,全县平均经常性养护率在2010年的基础上每年提高1个百分点。

(四)农村公路管养工作成效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公路保持路况良好,路容路貌整洁,标志标牌和安保设施齐全完善,排水畅通,绿化美观,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

(五)进一步量化农村公路管养考核体系,完善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监督检查和考核体系,保证农村公路管养工作高效、有序推进。

三、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管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促进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屯昌县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管养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工作。

组  长:王延平(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胡钰华(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光向(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成  员:向  琼(县财政局局长)

王廉萍(屯城镇镇长)

唐  斋(南坤镇镇长)

陈益师(新兴镇镇长)

陈朝刚(坡心镇镇长)

伍湘君(西昌镇镇长)

曾令军(南吕镇镇长)

王振炳(枫木镇镇长)

陈柏全(乌坡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的日常事务处理和组织协调工作。王光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郑宇凌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工作人员从县政府办、交通局、财政局抽调组成。(联系电话:67812800)

四、活动安排

(一)活动范围:被省交通主管部门列入年度预算的县道、乡道和村道及所属的桥涵、沿线附属设施等。

(二)参加单位和人员: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地方公路管理站,各镇政府,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

(三)活动步骤:管养年活动分为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

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9月至12月)。县成立管养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活动方案,各镇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县政府与各镇签订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书,确保管养年活动目标的实现。

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1月至2014年6月)。县交通运输局及县地方公路管理站积极组织人员深入各镇,广泛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并具体组织实施各项工作。

县活动领导小组按照管养年活动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强化巡查,确保管养年活动各项措施贯彻到位;逐年对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对管理养护工作和目标落实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向社会公布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状况。

总结评比阶段(2014年7月至9月)。在管养年活动实施工程中,县活动领导小组根据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情况通报,及时总结、交流、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管养年活动最后一个月(2014年6月),县领导小组将进行检查验收,认真总结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评估成效,并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五、有关要求与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1、县交通运输局在县活动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负责制定全县管养年活动方案,组建活动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完善管理养护各项制度,定期检查各镇活动开展情况。抓重点、抓难点、抓薄弱点,确保管养年活动有力、有效、有序开展,指导各镇做好管理养护年的相关工作,将管养年活动与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结合起来,继续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形成管理养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2、各镇要成立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构,配备专门办公场所,落实人员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镇养护公里线路、里程、标准;积极开展农村公路管养年活动

3、各镇根据县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公路养护线路选配代养人员并签订养护合同(原则上3公里/人.年)并进行公示。对代养人员养护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4、各镇按照“谁受益,谁维修”的原则,在每年6月和12月组织公路沿线群众开展公路维修。遇到台风和暴雨季节,组织群众对水毁公路进行抢修以保障公路畅通,并将灾情及时汇总上报县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

5、代养人员工资,从省下达的养护补助资金和县财政配套养护资金80%下拨至各镇解决。

6、各镇结合实际,创建一条不少于5公里的文明示范公路。

(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

1、推行管养信息化制度。以现有农村公路电子地图库为基础,由专人负责管养信息化建设,及时更新完善,确保数据准确,逐步建立“一路一档、一桥一档”的管理养护电子基础数据库,形成较为完善、全面的农村公路养护电子档案。根据上级交通主管部门下达的养护计划,利用电子档案科学制定我县养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全县农村公路养护工程及日常养护管理工作,推动农村公路管养工作信息化。

2、完善养护巡查制度。结合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的开展,在每半年自检的基础上,完善建立县、镇二级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按频率、按比率对农村公路养护情况进行巡查,县活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巡查中发现存在的问题以书面(附件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整改通知书)形式及时反馈给各镇,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镇一级巡查每月不少于1次,巡查中发现问题的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上报县活动领导小组,对解决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

3完善监督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监督考核制度,建立以单位和个人为责任主体的考核体系,加强对养护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考评,考评结果与责任主体的工作绩效、评先评优、奖罚体系挂钩。对列养路线养护及时、通行状况良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养护不力、路况不佳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以效能推动管养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养护质量的提高。

4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根据国家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屯昌县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使用办法,规范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的使用管理等行为,加强资金管理使用的检查、监督、考核。积极鼓励引导镇级财政、村“一事一议”及社会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养护,确保农村公路养护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最大效益。

5、实行信息报送制度。为了及时掌握管养年活动开展情况,各镇每年分别在6月5日和12月5日前按照不同任务阶段,及时向县活动领导小组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经县交通运输局汇总后向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告。

(三)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活动实效。

1、严格执行农村公路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制度。省级用于农村公路养护的燃油税转移支付补助资金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于农村公路建设;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资金及需地方筹集的养护工程不足部分的资金,县政府按照国家规定要求纳入县财政预算予以落实,确保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2、严格执行养护作业规程。从事农村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和人员要依照相关的农村公路管养技术规范、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农村公路小修保养。要建立“常态化巡查、定期清扫维护、专案修复”的周期性作业制度,结合季节特点开展针对性养护,使农村公路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加强养护工程各环节的过程管理,细化养护工作目标和措施。完善养护作业模式,因地制宜地施行市场化养护、分段承包养护、家庭承包养护、专业养护等多样化养护模式。

3、加大路政管理力度。要按照《路政管理规定》和《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建立“政府负责、部门执法、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的管理体系,不断扩大农村公路路政管理覆盖率,充实路政管理力量,加强路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业务熟悉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奉献精神的农村公路路政执法队伍,严格执法,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路政结案率稳步提升。要引导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人员、沿线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公路保护工作,鼓励农村公路路政管理与乡规民约相结合、与养护生产相结合,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保障农村公路安全、完好、畅通。

4、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通过管养年活动,逐步推进在列养路段设立养护公示牌,公布管理养护主管单位、承养公司名称或养护承包人姓名和养护质量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闻媒体报道、书写标语等形式制造声势,树立全社会爱路护路的良好风气。

5、多层次开展技术交流培训。依托管养年活动,探索和总结养护管理经验,组织交流与推广,充分发挥交通行业的技术和人才优势,加大对各级养护作业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力度,通过组织培训班、发放技术指南、实地技术指导等方式,提高一线人员的技术素质和管理能力。参与农村公路管养工作的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一次的技术或技能培训。

6、积极开展文明示范路创建活动。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示范镇和文明路创建工作作为推进管养年活动的重要抓手,实现点上突破,以点带面,全面提高。各镇创建文明路标准参照屯昌县年度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考评标准进行。

 

附件:1.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整改通知书

          2.各镇2012年农村公路养护计划明细表

 

 

主题词:公路  管理  养护  方案  通知

抄送:县委办,县人大办,县政协办,省驻屯昌有关单位。

2012年2月29日印发

(网络发文)

 

附件1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整改通知书

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   〕   号

             镇:

经查                                              

                                                  

                                                    

等问题,现要求你镇立即进行整改。你镇应将整改结果,于   年   月   日前书面报告县交通运输局。

                                     年   月   日

 

签发人:                     收件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整改通知书(存根)

屯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巡查〔   〕   号

             镇:

经查                                              

                                                  

                                                   

等问题,现要求你镇立即进行整改。你镇应将整改结果,于   年   月   日前书面报告县交通运输局。

                                     年   月   日

 

签发人:                     收件人(签字):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收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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