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16年乌坡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000014349tc0000/2018-00828 分  类:公示公告/ 发文机关:屯昌县 成文日期:2017年03月2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17年03月21日

2016年乌坡镇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本级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11日起至201612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乌坡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屯昌县乌坡镇新东街4号;电话:67955224;邮箱:wupo224@126.com)。  

一、概述

2016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政府办的指导下,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步入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主要特点是:组织机构健全,主动公开意识明显增强,公开内容重点突出。尤其对于民生建设、贯彻落实国家农村政策问题能够比较全面、及时、准确地进行公开,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以屯昌县党政网、“乌坡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和下发文件作为主要载体,统一通过“海南省政府网站群内容协作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主要包括计划生育、农林牧渔、安全生产、财务公开等内容,同时通过公开栏每季度按时做好党务、政务、财务“三务”公开;其他临时需公开内容如:危房改造、低保申请公示等皆及时张贴公示、网上公示,接受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未收到群众申请信息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针对我镇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工作力度不够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够,信息公开更新不及时。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理解不深,政府信息公开的尺度难以把握不到位。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化和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领导。继续加大对政务信息的公开力度,促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落到实处。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群众利益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三是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同时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工作,避免造成信息公开工作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完整的现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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