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2023年度述法报告

索引号:00821577-8/2024-0002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24年03月01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01日 时效性:

根据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海南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工作统一安排,现将2023年度依法治县工作以领导干部述法形势报告: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法治建设教育学习

2023年,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和县委依法治县办的指导下,我带头学习法治理论和法律知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历次会议、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及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要求,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体目标,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创新住建部门监管和服务方式,努力开创新时代住建行业依法行政工作新局面。

一是组织局党组中心组、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共9次,深入施工企业开展法律法规条例宣讲3次,悬挂宣传标语30条、宣传海报6张。

二是根据住建行业职能部门的职责业务,落实学法普法工作,结合主题教育学习,组织业务股室人员对行业最新法律法规进行研究,提高法治理论水平,重点学习民法典、安全生产法、房地产管理法、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等法律,提升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能力,借县普法日,组织干部职工走上大街、走进企业、走进社区。

二、加强法治建设组织保障,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

一是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年重点工作,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承担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新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股室配合抓,人人有压力,个个有责任,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是坚持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于工作落实的各个环节,建设健全制度,完善管理机制,稳步推进监督管理机制的建设,同时加强依法行政的监督管理,向社会公开举报投诉电话。

三、全面推进重大事项民主依法决策,规范依法决策行为

本人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依法决策,不搞“一言堂”,充分发挥班子成员集体智慧。

一是在局党组会议上,凡是“三重一大”事项,涉及研究大额资金、重点工程、股室负责人人事任免等重大决策事项,坚持领导班子集体会议讨论、主要负责人末位表态,并及时向县纪委派驻局纪检组报告议事决策事项。

二是积极建立健全了局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长效工作机制。

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对我局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书等进行印发前法核,提升行政决策水平,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增强本局机关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的法治观念。

四、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确保常规业务高效有序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大政府职能转变和简政放权力度,我局牵头全面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精简优化行政事项审批工作,构建科学、便捷、高效、透明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加快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自2019年7月1日起认领的工改事项全部利用工改平台“一张表单”审批,全面杜绝了线下审批行为。   

(二)依法推进政务公开。在政府网站公开栏公开权责清单、流程图、“六个一”、2023年度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信息公开有关问题说明、重点项目进度等,严格执行安居房分配方案、公租房资格审核、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建设招标公告等信息公示87件。

(三)规范建筑业市场秩序。一是组织人员全面开展建筑市场违法行为的检查,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根据总体部署,每季度对本辖区内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进行全面排查一次。重点检查在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承发包情况、质量责任落实情况、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到岗履职情况,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重点排查了保障房项目和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全年共发出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303份,做到了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质量隐患能及时消除。二是强化建筑施工质量和安全监管。结合法定假日节前节后检查、“安全生产月”、“工地环保扬尘治理”大检查等方式,对建筑工地脚手架、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等易引发安全问题的地方开展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共计6次,共查处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生产隐患1636项次,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266份。三是依法开展承诺告知施工许审批事中事后核查工作。2023年,接到推送受理质量监督工程32个,建筑总面积23.8万平方米,均开展事中事后核查工作,有2个项目被撤销施工许可;目前在建工程共24个,建筑总面积63.52万平方米;竣工验收22个,建筑面积13.02万平方米,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准许使用登记67台。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失信惩戒措施,构建联合惩戒机制。根据《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海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及相关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的通知》(琼建管【2022】433号),依照海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信用实时、阶段评价的结果,加强建筑市场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差别化管理,对信用等级A、B级的企业和信用良好的人员,简化监督和较低频率的日常检查,公共服务、评先评优、政策优惠等方面给予优先扶持;对信用等级较低和较差的企业及人员,列入重点检查和监管,实施强化监督和较高频率的日常检查实施重点监督和高频率的日常检查;限制其评先评优及参与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审、培训等活动。2023年对未履行相关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和在岗履职的关键岗位人员等职责的企业,扣记入企业不良行为记录23宗,扣记个人不良行为记录15宗;对践行社会职责支持防疫的1家企业给予良好行为记录;对在支持我县村委会开展乡村振兴等捐赠类社会公益活动的4家企业的基本信用行为,认定加分奖励表扬;对于对现场关键岗位人员记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加强管理,进行约谈信用修复1宗。二是开展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检查情况。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检查工作,对全县33个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排查。经全面排查,我县在建项目没有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分包等行为。

(五)依法办理公共服务事项。2023年,积极与县消防救援大队对接,在承接办理消防业务工作后,我派出2人次参加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培训学习,提高业务人员的专业水平。2023年共受理办结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18宗。

五、自觉维护法治权威,推进公正司法

一是根据县委、县政府、县扫黑办相关工作要求,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为进一步加大指导力度,深挖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成立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小组,统筹协调,明确职责分工,深入开展问题线索排查并按要求上报,同时对排查出的行业乱象认真进行整改。

二是为进一步加强本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

三是自觉维护司法权威,学习《海南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受理行政案件、尊重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的制度。本年度我出庭应诉案件1件。

四是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单位中层干部依法行政,推动完善单位内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为了进一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本人要求局属各单位分别制定本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矛盾调解机制,认真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一年来受理了12345热线、信访205起,热线问题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施工过程噪音扰民等,对于群众的投诉,做到了热情接待、及时受理,并且在最短的期限内派出监督人员到现场实地进行处理,同时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处理意见,处理率达100%。

七、加强干部学法,完善法治队伍建设

切实落实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坚持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国重要论述,带头进行集体学法,开展中层干部学法讲座、法律顾问专题法治讲座,利用学习强国、海南干部网络学院等途径,集中学习《宪法》《行政复议法》《招标投标法》《行政处罚法》及其他建设领域法律法规。2023年度,住建系统3名新招录干部完成海南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并取得执法资格证书。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

制定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明确普法重点内容。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教育日、“9·18人防宣传活动日”“12·4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城乡建设、人防领域普法宣传活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向行政相对人普及有关法律法规,开展精准普法工作,通过设立咨询点,悬挂条幅,企业LED屏幕滚动播放,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方式,向群众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传播法治理念。

九、个人守法情况

2023年度本人无违反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行为,严格遵守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恪守干部廉洁自律准则,时刻警醒自己不要碰法纪红线,依法行事,奉公执法,严于律己。

十、存在的问题

2023年,本人在依法行政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一是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工作涉及面广、部门多,部分部门不够重视,需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的沟通,积极推动工作进度。二是创新意识不强。住建工作法律和政策性强,在工作中总是习惯根据上级文件条条款款照搬照抄,而没有结合工作实际,把握结合点、找准切入点,不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十一、2024年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加强监督管理人员法律素质的培训教育工作,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等方式,组织监督管理人员参加各类刑法法律知识培训学习,规范案卷制作管理,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工作流程,提高监督管理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是更进一步推进省级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互联互通,极大改善营商环境。

三是面对新时代的新形势新挑战新任务,以遵守法律法规为前提,不断打破自己的思维定式,以强烈的历史使命感和时代紧迫感,以永不满足现状、勇于自我革新的拼搏精神,以敢闯、敢试、敢担当的开拓勇气应对复杂形势,战胜困难,推动屯昌住建事业和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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