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索引号:-/2019-18487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成文日期:2019年10月1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19年10月18日 时效性:附件3-1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项目单位: 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管部门: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评价时间: 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10月14日
组织方式:√财政部门 □主管部门 □项目单位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项目单位评价组
评价单位(盖章):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上报时间:2019年10月15日
附件3-2
项目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指标 类型 |
绩效 指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调整后绩效目标(如有) |
绩效标准 |
|||
优(年初 /调整后) |
良(年初 /调整后) |
中(年初 /调整后) |
差(年初 /调整后) |
||||
产出 指标 |
指标1: 数量 |
315套 |
315套 |
98%以上 |
80-97% |
70-80% |
70%以下 |
指标2: 质量 |
验收合格率100% |
验收合格率100% |
98%以上 |
80-97% |
70-80% |
70%以下 |
|
指标3: 时效 |
开工、竣工率100% |
开工、竣工率100% |
98%以上 |
80-97% |
70-80% |
70%以下 |
|
指标4: 成本 |
补助标准执行比例≥60% |
补助标准执行比例75% |
80%以上 |
70-80% |
60-70% |
60%以下 |
|
成效 指标 |
指标1: 经济效益 |
促进经济发展的程度较高 |
促进经济发展的程度较高 |
极高 |
高 |
较高 |
低 |
指标2: 社会效益 |
解决贫困人口住屋问题 |
解决贫困人口住屋问题 |
全面解决 |
大部分解决 |
基本解决 |
未解决 |
|
指标3: 环境效益 |
凸显乡村文化的概率99%-89% |
凸显乡村文化的概率90% |
90%以上 |
80-89% |
70-79% |
70%以下 |
|
效率 指标 |
指标1: 可持续影响 |
改造后房屋安全期限≥50年 |
改造后房屋安全期限≥50年 |
≥ 50年 |
30-50年 |
10-30年 |
10年以下 |
指标2:服务对象满意度 |
受益人口满意度≥95% |
受益人口满意度95% |
100% |
90-99% |
70-89% |
70%以下 |
注:“年初”目标指编制预算时(或绩效分析调整)申报的目标,“调整后”目标按项目自评情况填报。
附件3-3
项目基本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项目实施单位 |
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 |
主管部门 |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67839699 |
|||||||||||
地址 |
屯昌县屯城镇文化路99号 |
邮编 |
571600 |
|||||||||||
项目类型 |
经常性项目( √ ) 一次性项目( ) |
|||||||||||||
计划投资额 (万元) |
472.5 |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
472.5 |
实际使用情况(万元) |
472.5 |
|||||||||
其中:中央财政 |
472.5 |
其中:中央财政 |
472.5 |
|
|
|||||||||
省财政 |
|
省财政 |
|
|
|
|||||||||
市县财政 |
|
市县财政 |
|
|
|
|||||||||
其他 |
|
其他 |
|
|
|
|||||||||
二、绩效评价指标评分 |
||||||||||||||
一级指标 |
分值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项目决策 |
20 |
|
4 |
目标内容 |
4 |
4 |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3 |
||||||||||
决策程序 |
5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2 |
||||||||||
分配结果 |
6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3 |
||||||||
到位时效 |
2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7 |
||||||||||
财务管理 |
3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1 |
||||||||||
管理制度 |
9 |
6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5 |
||||||||
产出质量 |
4 |
4 |
||||||||||||
产出时效 |
3 |
3 |
||||||||||||
产出成本 |
3 |
2 |
||||||||||||
项目效益 |
40 |
经济效益 |
8 |
6 |
||||||||||
社会效益 |
8 |
5 |
||||||||||||
环境效益 |
8 |
6 |
||||||||||||
可持续影响 |
8 |
7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8 |
6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86 |
||||||||
评价等次 |
良 |
|||||||||||||
三、评价人员 |
||||||||||||||
姓 名 |
职务/职称 |
单 位 |
签 字 |
|||||||||||
廖永辉 |
局长 |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林升华 |
副局长 |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王秋云 |
副局长 |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关文灼 |
办事员 |
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
评价工作组组长(签字):
项目单位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3-4
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单位基本情况。
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危房改造工作县领导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县住建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县危改办成员单位和县质量安全监督站、县设计室组成,主要负责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农村危房改造日常工作包括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管理、统计、会议、培训、资料档案、信息录入和检查验收等。
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或调整情况,包括预期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
2018年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拟解决屯昌县农村贫困群众的基本居住条件、改善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环境、提高农户居住安全系数,根据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18〕409号)的要求,2018年屯昌县计划改造农村危房1550户,其中中央配套资金计划解决315户。
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和主要内容、涉及范围。
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众住房问题,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中央专项配套资金472.5万元,以解决315户危房改造任务。
二、项目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分析(包括财政资金、自筹资金等)。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琼财社[2018]1658号)下达该项目资金472.5万元,系为中央财政资金。
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分析(主要是指财政资金)。
2018年我县共完成315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工作,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472.5万元。
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包括管理制度、办法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分析)。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资金严格根据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18〕409号)和《关于印发<海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琼财社〔2017〕1461号)、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屯昌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8〕59号)和《关于屯昌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屯府办〔2018〕130号)的文件要求进行资金管理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比例拨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包括项目招投标情况、调整情况、完成验收等)分析。
1、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中央主管部门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省级主管部门为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县级主管部门为屯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施单位为各镇政府。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牵头为项目主管单位责任人,积极组织项目实施,同时有重点地加大刺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农村文化特色的扶持力度,保障项目实施和预算执行进度,有效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2、实行改造规划审批、目标分解、项目建设申报、项目验收、公示等制度。县农村危房改造办公室按照要求组织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规划设计、管理、统计会议、培训、资料档案、信息录入和检查验收等工作,项目完成后验收合格率为100%。
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建设、日常检查监督管理等情况)分析。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严格根据由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琼建村函〔2018〕409号)、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屯昌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屯府办〔2018〕59号)和《关于屯昌县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屯府办〔2018〕130号)的文件要求组织进行项目日常检查监督管理,制定《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规定》、《屯昌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各镇相应成立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追究制,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确保入户审核,项目建前、建中、建后三张照片有户主、村干部、镇干部三人合影,确保工程进度和建房质量。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将项目支出后的实际状况与绩效目标对比,从项目的经济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可持续性等方面进行量化、具体分析。
1. 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成本(预算)控制情况;
分类分级补助标准执行比例:农村危房改造国家补助资金按照中央财政补助标准下拨,省级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户均不少于0.75万元,县财政补助资金按照户均不少于0.6万元安排。
项目成本(预算)节约情况。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补助资金严格按照补助标准执行拨付,资金拨付率100%。
2. 项目的效率性分析。
(1)项目的实施进度;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当年开工率和完成率均为100%。
项目完成质量。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当年改造后验收合格率和房屋满足基本居住功能需要比例为100%。
3. 项目的效益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率为100%。
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较高刺激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提高了改造后房屋的抗震指数,基本保障了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人居基本卫生条件,受益贫困人口数量达1260人,降低了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居住比例。
4. 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主要是对项目完成后,后续政策、资金、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等影响项目持续发展的因素进行分析。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改造后房屋符合抗震要求,改造后房屋保障安全大于或等于50年。制定的相关政策、人员机构安排和管理措施为下一年的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提供了参考依据,为完成全县全面农村危房改造目标又迈进了一大步。
项目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屯昌县中央专项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项目2018年项目绩效目标已完成,经各镇调查摸底,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受益贫困人口满意度为95%。
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按附件3格式附相关评分表)。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
二级指标 |
分值 |
三级指标 |
分值 |
指标解释 |
评价标准 |
得分 |
项目决策 |
20 |
项目目标 |
4 |
目标内容 |
4 |
目标是否明确、细化、量化 |
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2分) |
4 |
决策过程 |
8 |
决策依据 |
3 |
项目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是否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 |
项目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门年度工作计划(2分),根据需要制定中长期实施规划(1分) |
3 |
||
决策程序 |
5 |
项目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是否履行相应手续 |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2分),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2分),项目实施调整履行相应手续(1分) |
5 |
||||
资金分配 |
8 |
分配办法 |
2 |
是否根据需要制定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并在管理办法中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是否全面、合理 |
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选择全面、合理(1分) |
2 |
||
分配结果 |
6 |
资金分配是否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是否合理 |
项目符合相关分配办法(2分),资金分配合理(4分) |
6 |
||||
项目管理 |
25 |
资金到位 |
5 |
到位率 |
3 |
实际到位/计划到位×100% |
根据项目实际到位资金占计划的比重计算得分(3分) |
3 |
到位时效 |
2 |
资金是否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
及时到位(2分),未及时到位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5分),未及时到位并影响项目进度(0-1分)。 |
2 |
||||
资金管理 |
10 |
资金使用 |
7 |
是否存在支出依据不合规、虚列项目支出的情况;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情况;是否存在超标准开支情况 |
虚列(套取)扣4-7分,支出依据不合规扣1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 |
7 |
||
财务管理 |
3 |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是否健全,是否严格执行;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
3 |
||||
组织实施 |
10 |
组织机构 |
1 |
机构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 |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
1 |
||
管理制度 |
9 |
是否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是否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 |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2分);严格执行相关项目管理制度(7分) |
6 |
||||
项目绩效 |
55 |
项目产出 |
15 |
产出数量 |
5 |
项目产出数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数量(按优5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
5 |
产出质量 |
4 |
项目产出质量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质量(按优4分、良3分、中2分、差1分进行评分) |
4 |
||||
产出时效 |
3 |
项目产出时效是否达到绩效目标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时效(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
3 |
||||
产出成本 |
3 |
项目产出成本是否按绩效目标控制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产出成本(按优3分、良2分、中1分、差0分进行评分) |
2 |
||||
项目效果 |
40 |
经济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的绩效目标评价经济效益(8分) |
6 |
||
社会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产生社会综合效益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社会效益(8分) |
5 |
||||
环境效益 |
8 |
项目实施是否对环境产生积极或消极影响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环境效益(8分) |
6 |
||||
可持续影响 |
8 |
项目实施对人、自然、资源是否带来可持续影响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可持续影响(8分) |
7 |
||||
服务对象 满意度 |
8 |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
对照年初或调整后申报的绩效目标评价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 |
6 |
||||
总分 |
100 |
|
100 |
|
100 |
|
|
86 |
经综合评价,本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86分,2018年危房改造资金取得较好的成效。2018年县住建局根据国家、省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及相关要求,结合本县实际,分别制定出台2018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明确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建设标准,建立乡镇干部包片、村干部包村,党员包户的工作机制,实现责任到人,任务到户,并整合民政、残联、地震、扶贫资金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对改造资金实行专户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安全运行,但危房改造工作任务艰巨,屯昌县危房改造面仍然很大,农村贫困面广,贫困程度深;建设主管部门技术人手少,危房改造点多面广,技术服务难以普及到每家每户,乡镇规划所编制较少;由于农村规划中的建设用地土地部门没有及时规划为建设用地,现状仍为农用地,同时部分农户宅基地尚未确权,村庄规划编制虽以完成,但缺少国土证等因素不能执行报建审批工作等原因,造成财政资金的效果不够明显。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包括资金安排、使用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等)。
偏离绩效目标的主要原因是部分中央财政资金未及时下拨,项目实施单位未制定相应的财务监控机制和财务检查等必要的监控措施。
总结经验:加强档案管理,完善材料收集,完善农户信息的录入核对工作,确保一户一档,档案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对多子女与父母同住,因成家人口增长分户且无独立住房的申请户,严格把关,认真做好调查、审核工作,并公开公示,接受监督,避免弄虚作假、冒名顶替、重复申领等现象发生;整合资金使用,加大地方财政投入和动员社会力量,对特殊群体进行有计划的帮扶改造建房;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镇政府从事危改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按照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倒则的要求和技术准则,做好危房改造房屋安全等级鉴定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问题,比如当年未完工项目后续工作计划等。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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