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屯昌县赋权各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屯昌县赋权各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索引号:/2021-00107 分  类:公共服务/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屯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成文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10月15日 时效性:

关于《屯昌县赋权各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屯昌县赋权各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公告

《屯昌县赋权各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屯昌县赋权各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经2021年9月29日十五届县政府第1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提出以下意见:

一、县赋权各镇事项清单及赋权形式

本次县赋权各镇事项清单共35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 17项,赋权形式为委托形式,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委托镇政府开展委托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加盖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审批专用章或审批专用章(委托),镇政府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指导下开展审批工作,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赋权公共服务事项18项,赋权形式为授权形式,由县各业务主管部门直接授权各镇政府独立开展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接受县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县赋权各镇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由各镇政府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具体承担。

二、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完善镇级审批服务机构人员配置和服务平台建设。各镇政府要按照《海南省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实施方案》(琼办发20218号)、《屯昌县各镇机关事业单位定岗定责方案(修订)》(屯办发202143号)要求,尽快配齐镇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人员,镇其他相关岗位要积极配合县赋权镇级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工作,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服务)”,接受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和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各镇政府要按照“整合资源、便利办事、精简效能”的原则,优化办公资源配置,规范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通过打造“综合服务窗口”模式,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做到所有赋权事项全部通过可综合窗口实现无差别受理。(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前)

(二)强化赋权事项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和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加强对各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工作的业务指导,由县审改办牵头,今年至少举办2期镇级审批服务人员业务培训。各镇要主动作为,加强审批服务队伍自身建设,创造良好审批服务工作氛围,遇到审批服务技术性的问题难题,及时协调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解决,必要时可派员到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跟班学习。针对各镇在承接赋权事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指派业务骨干深入各镇审批办实地指导,现场教学,答疑解惑,帮助提升各镇审批人员整体能力,确保赋权事项接得住管得好。县审改办要自觉担负起桥梁纽带作用,畅通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和镇级审批服务办之间的联系通道,及时反映并解决基层实际困难。(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三)做好赋权事项的平稳无缝交接工作。各镇、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对接沟通,确保县赋权镇事项平稳无缝交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要配合各镇政府筹备开展赋权事项所需的相关法律政策文件、制式证明、专用设备,专网权限、证书、办理流程等审批服务要素资料,为各镇正常开展赋权事项奠定基础;指导各镇做好审批事项的规范清理、审批流程再造、审批信息系统对接等工作,确保赋权事项“理得清、接得住、办得好”。县政务服务中心要负责做好一体化平台系统各镇账号的设置、匹配以及赋权事项的认领等工作。在各镇不具备开展赋权事项工作条件前,赋权事项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继续办理,待各镇具备办理赋权事项条件后再由各镇按照赋权形式履行职责,以免出现工作脱节和管理真空。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加强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县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要认真落实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全方位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健全联合惩戒机制,审批、行政主管、执法部门要加强信息共享,采取联合行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双制约、共惩处”,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各镇政府、各相关主管部门、县行政综合执法局)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推进。本次县赋权各镇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改革工作由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统筹领导推进,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县赋权各镇事项改革的重要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主动作为,主动担当,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抓紧推进赋权改革工作,县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不定时召开会议研究解决赋权改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适时组织对赋权改革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并专题上报县政府。

(二)加强协调沟通,健全协作机制。各相关单位要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三定”规定职责,建立健全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监督管理、信息推送等工作协作机制,建立部门之间信息交流固定渠道,做好各赋权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落实,确保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

(三)加快推进各镇审批服务平台规范化建设。各镇要保障审批服务工作经费,搭设和完善镇级审批服务平台,做到有承接载体、有人管理实施;加大对各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投入,统一规划,对服务大厅场所、设备、信息化、人员着装开展标准化建设,提升各镇便民服务中心的整体形象,增强承接能力,创建良好的便民利企办事环境。

(四)加强赋权事项改革工作督促指导。县审改办牵头从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导组对赋权工作进行督查,县审改办要按时汇总赋权改革工作的进展情况、工作信息向县政府专题汇报,督促各镇各相关单位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工作,推荐鼓励好的做法经验,对工作拖延推诿、不按时完成任务的,严肃问责。行政审批服务局要建立紧急救济机制,帮助镇级渡过困难时期和顺利承接,确保赋权事项各镇接得住、办得好,避免“一放了之”。

(五)加大宣传力度,赋权事项广而告之。赋权各镇事项改革涉及广大基层群众,各镇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工作,让基层群众广泛知晓,便利群众办事,《屯昌县赋权各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屯昌县赋权各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要在县主要媒体、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

附件:1.屯昌县赋权各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2.屯昌县赋权各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附件1海南省屯昌县赋权乡镇行政许可事项清单(17项)和附件2.海南省屯昌县赋权乡镇公共服务事项清单(18 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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