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屯昌县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3年版)的通知

索引号:00821590-3/2024-00016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3年09月19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9日 时效性:

屯昌县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2023版)

根据海南省卫生健康委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2022年版)〉的通知(琼卫妇幼〔20227号)要求,2022年继续在全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含民办)开展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特制定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1.搭建我县学生眼疾病防治网络,按“教育卫生部门组织→医院筛查→省级医院医治→保健院档案管理”模式,形成“普查、追踪、分析、干预”全方位防治体系。

2.普及眼健康知识,改善学校家庭视觉和眼卫生环境,端正学生用眼行为。

3.推动我县儿童青少年眼健康普查能力建设,建立学生眼疾病档案,对影响学生眼健康的疾病做到早发现、早干预,减少视觉损伤。

(二)具体目标

1.筛查年级的学生眼疾病筛查率达到90%

2.学生眼疾病筛查阳性的个案随访率达到80%

二、工作内容

(一)筛查对象

2023年分别选取全幼儿园大班、小学三年级、初中一9000名学生进行筛查。

(二)筛查组织

1.管理小组:组长/副组长为县卫生健康委、教育局分管领1名,负责县筛查项目组织领导、协调保障等;项目管理人员为县妇幼保健院若干人,负责工作联络、档案及信息系统填报、整理和报送等。

2.筛查组:成立一个筛查小组,至少6名经培训合格的相关专业医务人员(至少有1名眼科医生、1名验光师)组成,负责项目的检查评估。筛查小组另配1-2名信息员,进行资料收集及系统填报。

(三)项目流程

1.筛查准备:由学校先行向筛查组提供《学生信息登记表》(附件3),并向家长发放项目筛查告知书(附件4),家长签名回收;学校组织填写《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单》(附件6),采集相关基础信息,提供筛查所需场地和配合人员。

2.筛查:筛查组按检查项目逐项进行筛查,检查项目包括: 视力检查、屈光度、33cm眼位、裂隙灯、小瞳验光、生物测量、眼压、眼底等,幼儿与中小学生各有侧重,筛查结果填入《海南学生眼疾病筛查单》,并及时录入信息系统,同时向学校反馈筛查结果。筛查单交由项目管理员留底保存。

3.干预:(1)个体干预。参照盲和视力损害国际标准(WHO 2009),要求筛查结果为盲及视力损害≥1者转诊至省级医院(省妇女儿童医学中心、省眼科医院等)诊断治疗,其余筛查结果异常者转诊至当地眼科门诊进一步诊断治疗。干预治疗费用按规定由城乡医保、医疗救助和个人支付等途径解决。(2)群体干预。委和教育局根据辖区各学校筛查情况,组织专家开展针对性的现场指导、讲座培训等宣传教育,改善学生用眼环境和行为,减少视觉损伤。

4.随访:县妇幼保健院对筛查结果异常者半年内随访一次,随访方式为电话随访,内容包括:询问家长是否带孩子至医院做进一步诊断治疗、诊断及治疗结果。失访应注明原因,并将结果报送县教育局。

三、2023年度工作计划

20239月:县卫生健康委和县教育局制定下发项目实施方案,组建培训筛查团队,确定筛查学校,分解筛查任务,开展学校内部培训等。

20239-10月:筛查组结合教学计划安排,开展项目筛查工作确保 10月底前完成筛查各项工作;专家组、保障组进行现场质控和督导。

202311-12月:妇幼保健院总结项目年度成果,汇总形成工作报告,报送项目领导小组。

四、经费保障

2023年度项目经费按32/人标准,共28.35万元,省级补70%,市县配套30%(详见附件1)县卫生健康委要积极协调县财政局,足额配套项目筛查、设备和工作经费,以满足筛查需要。项目经费专款专用,实施单位要加快项目资金的支出进度。

五、组织保障

学生眼疾病筛查由卫生健康委统筹,教育配合实施。成立项目领导小组、专家组、筛查组、保障组。

(一)领导小组

长:唐海新县卫生健康委主任

副组长:陈阳俊县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易祖才县教育局副局长

员:蔡文涛省人民医院屯昌分院院长

王者铸县妇幼保健院院长

杨元俊县卫生健康事务中心主任

符学新县中医医院院长

林里衡县卫生健康委妇幼岗三级主任科员

县教育局体卫艺室主任

县卫生健康委疾控岗三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生眼疾病筛查的组织领导和协调,保证筛查工作的顺利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妇幼保健院,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协调专家组、筛查组、保障组、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工作。

二)专家组

长:县人民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关大权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员:王大明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鸿飞   县人民医院执业医师

县人民医院执业医师

王文汛县人民医院执业医师

专家组负责按照项目技术规范,对全县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进行技术指导;负责筛查小组技术培训、现场筛查质量控制与督导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三)筛查组

长:关大权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员:王大明  县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

王鸿飞   县人民医院执业医师

县人民医院执业医师

王文汛县人民医院执业医师               

陈海金县人民医院主管护师

徐玉叶县人民医院主管护师

王海英县人民医院护士

县中医医院执业助理医师

陈美娴县妇幼保健院执业医师

王晓宁县妇幼保健院护理师

卢春婵县妇幼保健院主治医师

付丽志县妇幼保健院主管护师

县妇幼保健院检验师

县妇幼保健院主管药师

邝雪娟  县卫生健康服务中心主管护师

任健保屯昌屯城明程眼镜店验光师

筛查组主要负责进行筛查及筛查现场质量控制工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等。筛查组成员根据本单位工作安排轮流进行筛查工作。

(四)保障组

长:县妇幼保健院副院长

员:县卫生健康委妇幼岗科员

县教育局体卫艺室科员

县妇幼保健院项目管理人

保障组主要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督导方案,具体协调项目学校组织、技术指导、人员培训、宣传、信统计质量控制、仪器设备等项目日常管理和保障,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要根据项目具体方案,形成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明确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切实把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作为改善儿童青少年眼健康重要工作来抓

(二)明确职责分工

1.卫生健康委:负责项目人员、经费和设备统筹管理,协相关部门配合;建立项目筛查组织,开展人员培训;负责辖区工作督导及考核;负责信息管理,建立学生眼疾病筛查系统;负责工作计划安排及进展分析汇报等。

2.教育:做好项目学校组织保障、计划安排工作;提供项目学校和学生基础信息;督促幼儿园及学校做好内部培训、现场筛查、健康教育等工作。

3.妇幼保健:为项目管理单位。负责协调联络具体筛查工作;负责档案及信息系统收集、整理和上报;负责阳性随访管理;组织培训、督导等工作。

4.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支持配合开展筛查技术具体实施工作。

5.幼儿园和中小学校:在筛查小组指导下,开展内部培训;负责筛查场地和协调人员保障,各筛查点提供50平米左右光线充足的场地、10平米左右照明相对较暗的房间各1-2间;负责提供并填写学生基础信息(尤其是学籍号/身份证号);向家长发放并回收项目告知书;协助做好筛查组织,将筛查结果反馈给学生和阳性随访等工作。

(三)加强信息管理

妇幼保健院负责每日更新录入当天筛查个案,并将有关报表和数据报送至省级信息系统,不得私自对外泄露学生个人和视力等信息,不得与第三方共享用于商业用途。

(四)做好宣传倡导

县卫生健康、教育、宣传等部门和项目实施单位要共同做好项目宣传发动,以宣传片和宣传手册为载体,充分发挥校园宣传作用,使眼健康防治工作深入人心,得到广大教师、学生及家长的充分理解和支持,提高项目参与度。积极引导各类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增强群众获得感。

(五)加强质量控制

将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纳入卫生健康和教育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定期对辖区的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质控评估和工作分析。

联系人及电话:

县卫健委妇幼岗林里衡, 67812907;

县教育局体卫艺室曾帆,67815124;

县妇幼保健院王强,67816296;

县人民医院王大明,67815356   

附件:1.2023屯昌县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经费计划使用

2.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流程图

3.学生信息登记表

4.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告知书

5.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登记表

6.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单

7.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情况统计表

                                                    2023年9月19日印发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2023年屯昌县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经费计划使用表.docx
附件2: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工作流程图.docx
附件3:学生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4:屯昌县学生眼疾病筛查项目告知书.docx
附件5: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登记表.docx
附件6: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单.docx
附件7:海南省学生眼疾病筛查情况统计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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