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医疗机构注销公示(屯昌屯城刘远坚内儿科诊所)
索引号:00821590-3/2021-00042 分 类:医疗卫生;市场监管;公共卫生/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文日期:2021年08月16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6日 时效性: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申请,同意注销屯昌屯城刘远坚内儿科诊所。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我委联系。公示期为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0日,联系电话67830056。拟注销医疗机构信息:
医疗机构名称:屯昌屯城刘远坚内儿科诊所
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 刘远坚
医疗机构地址:屯昌县屯城镇育新路34号
医疗机构备案编号:PDY97135046902217D2112
屯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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