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聘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通知
索引号:-00821546-0/2020-00005 分 类:人事信息/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文 号:屯劳人仲发〔2020〕2号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5日 时效性:屯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各成员单位:
因工作需要,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人社部令第34号)相关规定,经我委研究决定:
聘屯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黄惠燕同志为本委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专职);聘期自2020年6月1日至2025年6月1日止。
屯昌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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