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民政局关于申请普惠型养老床位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72-7/2022-00103 分 类:民政、扶贫、救灾 发文机关:屯昌县民政局 成文日期:2022年10月24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2年10月24日 时效性:为充分发挥普惠性养老服务主体作用,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特别是经济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有效解决我县养老床位利用率低以及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低收入群众养老供给和养老需求不匹配、服务质量和服务收费不匹配的突出问题。现将我县设立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条件
具有我县户籍(居住证)且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老年人;
2.城乡低收入(低保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
3.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中的老年人;
4.重点优抚对象;
5.失独或子女丧失赡养能力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
6.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
7.生活不能完全自理的普通老年人。
8.其他有机构养老需求的老年人。
二、申请材料
申请养老机构普惠型养老床位的,应提交下列材料:
1.申请人本人及担保人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附带原件),担保方是单位的,提供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单位介绍信》原件;
2.申请人三个月内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报告和既往病史(病例或出院小结);
3.《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
4.《经济困难家庭老年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已经核对的不提交);
5.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提交《计划生育家庭优待证》复印件;
6.重点优抚对象以及为社会作出重要贡献的老年人佐证材料。
7.县民政局或受县民政局委托的各镇人民政府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三、基本流程
1.申请。申请人填写《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提交有关申请(佐证)材料、获取入住申请顺序号、对老年人进行体格检查并获取检查报告。
2.评估。各镇政府要配合县民政局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对审核通过的申请人进行身体评估。确定能否入住养老机构以及入住顺次、照护服务等级和收费标准。申请人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组织复评。
3.审核。申请人户口所在地(居住地)乡镇政府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入住条件审核,在《普惠型养老床位入住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4.入住。县民政局在完成入住评估后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办理入住手续,并在入住前签署服务协议。
四、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全自理老年人:968/月(含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
(二)半失能老年人:1472元/月(含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
(三)全失能老年人:1976元/月(含基本生活费和照料护理费)。
五、咨询方式及联系电话
市民可拨打县民政局咨询电话(0898-67812415)咨询及了解相关政策。
附件:1.屯昌县普惠型养老服务床位申请表
2.老年人身份评估体检项目参与表
屯昌县民政局
2022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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