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屯昌县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_2025年)》的通知

索引号:00821571-9/2022-00126 分  类: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屯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2年08月10日 文 号:屯教法〔2022〕4号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10日 时效性:

屯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屯昌县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_2025年)》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现将屯昌县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屯昌县教育局     

20228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屯昌县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

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全县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海南省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屯昌县委宣传部屯昌县司法关于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结合屯昌教育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2022年4月考察海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条主线,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民法典教育为重点,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深入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办好屯昌人民满意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要的教育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中央、省、关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工作部署,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

——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努力提升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坚持服务导向。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主动作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更好地维护和保障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坚持普、治融合。加强教育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坚持精准施策。根据教育行业的特点,突出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精准分析领导干部、教职员工、学生的普法需求,确定重点普法内容和方式精心筹划传播形式和宣传内容采取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分层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针对性、实效性使其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带动和促进全民守法让法治成为全社会共同信仰。

)主要目标

2025年,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法治教师队得到加强,配齐法治课专任教师,争取小学每6个班配备不少于1名法治课专任教师教学能力明显提升法治课开齐开足,全县小学校开齐《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法治实践教育效果明显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平台多元化,全县学生学法普及率达到80%以上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广泛参与的法治教育体系初步成教育系统法治环境显著优化,全面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海南自贸港教育系统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通过多种形式,运用各类媒体和平台,发挥好各类普法阵地作用,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学宪法、讲宪法、守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增强广大师生的国家意识,弘扬爱国精神。

(三)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广大干部师生员工深刻理解民法典的本质,正确把握民法典的立法宗旨,全面了解具体的规范、规则和制度内容,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引导青少年了解掌握民法典知识。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在每年5月份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月活动,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学好用好民法典。

(四)深入学习宣传海南自由贸易港法律法规体系。结合贯彻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1348”战略,重点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自由贸易港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法律地位及实践价值,以及《海南自由贸易港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海南省反走私暂行条例》等配套法规,推动办好人民满意和自贸港建设需要的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教育及相关法律法规。重点学习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学位条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国家安全、生态文明、科学技术普及、知识产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法规,提升依法治教能力和水平

(六)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注重同国家法律宣传“四史教育”相结合,列入各级党组织学习内容,更好引导教育系统党员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和使命

三、重点举措

(一)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支部)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各类干部培训、党员学习、教师专业培训重点课程。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融入课堂教学,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做好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工作充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营造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教育部门日常学法用法。落实党委(支部)中心组学法制度,制定教育系统年度学法普法制度,每年中心组成员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抓住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关键少数”这个重点,将宪法、民法典、海南自贸港法等法治学习宣传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统筹安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把学法用法向广大教职员工延伸,向制度化、常态化延伸,努力实现教育系统全员学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力度,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组织县教育系统行政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推进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支持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

)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努力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课堂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提高道德与法治课教学实效和课程水平。加大学科融入法治教育力度,深入挖掘各类课程和教学方式中蕴含的法治教育资源,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和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教育教学之中。鼓励各校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法治公开课等机制,打造一批精品法治课程,提升学校教师队伍法治素养。

(四)强化学校普法宣传主阵地作用。“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为载体,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贯彻到学校管理各方面。遵循新时期学校普法宣传的特点和规律,运用歌曲、舞蹈、相声、小品等学生喜新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和《海南省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犯罪规定》等法律法规。鼓励各校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活动、纳入大学生社会实践及志愿服务范围,通过模拟法庭、红领巾法学院等实践形式普及法律知识,做细做实学校普法工作。

(五)推进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严格落实全国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标准,进一步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等部门的协作,主动利用和整合各种社会法治教育资源,加大青少年法治教育资源课堂和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为师生提供更多优质法治教育资源和实践机会。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不少于2课时的法治实践教育。

(六)加强法治课教师队伍建设。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依据省教育厅选派名额遴选法治教师参加教育部“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推动各类学校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力争5年内对全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推动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加强教师法治素养考察测评,努力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

(七)提升“学宪法讲宪法”普法活动品牌效应。按照教育部学宪法讲宪法”国家级品牌活动的总体部署,以及省教育厅的统筹规划下,改进工作机制,创新活动形式,全面推动宪法宣传进校园。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提前组织安排好“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的各项工作,推动中小学校学生通过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参与宪法学习,进一步了解宪法基础知识,树立宪法基本理念。健全活动机制,加强指导督促,将“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作为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鼓励各学校通过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实践活动等形式,营造良好的宪法学习氛围。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特色活动,通过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方式,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举行全体师生参加的升国旗仪式,与教育部通过网络连接同步参与活动。加大工作力度,鼓励各学校利用晨读、班会队会、课外活动等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引导学生利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等契机学习宪法、参与法治实践活动,推动宪法学习制度化、常态化,让每一天都是“宪法日”。

(八)完善法治教育协同机制。全面落实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转发的《中小学法治副校长聘任与管理办法》,细化工作职责,优化考核机制,建设好管理好使用好法治副校长队伍,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作用。推动学校加强与人大、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等单位交流沟通,强化平安校园建设,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共同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强化家校共育,指导家长及时督促改正青少年的不良行为,预防违法行为的发生。配合推进社区和家庭青少年法治教育,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教育普法的指导和管理,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教育普法机制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科学研究制订普法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继续设立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的普法工作,各校主要负责同志要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加强日常指导和督促,推动普法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健全保障机制。各校要明确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人员,保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力量配备到位。要将普法工作经费纳入本单位年度预算,切实予以保障。鼓励各校设立普法专项经费,保证法治教育培训、教育教学研究、法治宣传活动等顺利开展。

(三)增强交流合作。树立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一盘棋”意识,积极争取公、检、法、司机关和普法依法治理职能部门支持,注重分享交流经验,互学互鉴,互促互进,共同做好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共建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努力形成教育法治宣传合力。

(四)强化考核评估。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学校学年度考核等重要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法治教育第三方评价及时了解普法工作成效、社会公众对教育普法的工作满意度、存在问题及不足,为改进教育普法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健全激励机制,及时总结推广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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