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教育局关于印发《屯昌县2020年教育工作计划》的通知
索引号:-00821571-9/2020-00092 分 类:义务教育;教育监管;部门文件;年度计划/科技、教育 发文机关:屯昌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2020年03月27日 文 号:屯教〔2020〕60号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7日 时效性:县职校,县特殊教育学校,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
现将《屯昌县2020年教育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屯昌县教育局
2020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屯昌县2020年教育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和全国、全省教育大会精神,以及省委第七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促进教育公平,优化结构布局,提高治理水平,坚决打赢教育系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县,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一、总体目标
我县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取得实质性突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全省中等水平,中小学办学条件进一步改善,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具体目标如下:
(一)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公办幼儿园学位数占总数的比例达到50%以上。全部在办幼儿园办学条件达到合格标准,公办幼儿园50%达到县示范园和县一级园以上标准。
(二)义务教育:城乡义务教育布局进一步优化,城乡、区域、校际间差距进一步缩小,全部消除城乡“超大班额”、“大班额”,整体办学水平明显提升。小学、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0.6%和1.8%以下。标准化学校达标比例达到100%。
(三)普通高中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力争屯昌中学进入“省一级学校”行列。2所公办高中达到我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每所高中完成1个特色建设项目。
(四)中等职业教育:稳妥推进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撤销工作,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创办社区教育学院,成立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全面推动社区教育,努力创建学习型社会。
(五)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推进特殊教育发展;改善民族地区教育基本条件和师资队伍水平,民族地区义务教育的巩固率和辍学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六)教育教学质量: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高,各年级学生期末考试平均分比同期提高十个百分点;立德树人,学生文明程度明显提高,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七)教师整体队伍:教师整体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教学能力不断提升,爱岗敬业精神不断增强。
二、工作任务
(一)坚决抓好新型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1.全县教育系统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和教育局的决策部署,坚持把广大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细抓实。
2.各学校要周密布置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好防输入防输出防扩散“三防”措施。坚持统筹兼顾,制定“一校一案”的开学方案和应急预案,重点抓实抓细防控物资保障、校园管理、住宅管理、消毒防护、信息报送、返校管理、延期开学、强化宣传、纪律要求等工作。延期开学期间做到“停课不停学、停课不停教”工作,努力做到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两手抓、两不误。
3.坚持把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与“我为推进海南自贸区(港)建设作贡献”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抓疫情防控的指挥体系,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加强疫情防控意识。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学校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让党旗在防控一线高高飘扬。
4.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发布防疫信息,普及疫情防控知识,报道全省教育系统联防联控措施成效,学习宣传好习近平总书记给北京大学援鄂医疗队全体“90”后党员重要回信精神,引导广大师生及家长坚定疫情防治信心,不信谣、不传谣。
(二)全面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
1.加强理论学习。制定实施2020年局党委办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开展局机关“每月主题党日活动”,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好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等。综合运用“学习强国”、局微信公众等学习平台,推动全县教育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以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对教育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
2.夯实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基础。坚持把加强思想建设摆上重要位置,推动教育系统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章,筑牢“四个意识”和增强“四个自信”,扎实开展“我为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做贡献”活动,持续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长效开展“三进三述两整顿”活动,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党员干部和入党积极分子到红色基地参观学习活动,引导全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开展“党员带头上示范课”“党员骨干教师与青年教师结对帮扶”“党员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结对帮扶”等活动,鼓励党员“勇当先锋、做好表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落实《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面向广大师生常态开展爱国主主教育。贯彻落实我省《关于深化新时代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实施意见》,把宣传教育纳入中心工作总体部署,全面加强和改进中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筑牢学校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加大对党员教师培训力度,举办基层党组织书记培训班,党务干部培训班,新党员培训班等。
3.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强化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是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书。严格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等党内生活各项制度;落实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制度。积极发挥上级党组织的监督指导作用,履行上级党组织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机制,解决基层党组织建设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工程,加大对涣散党支部的跟踪指导,开展党建工作巡察,落实党建工作考核制度,组织做好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工作。通过从严从实追责问责,倒逼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主体责任。
4.坚持常态监督。以教育提醒常态化、监督检查常态化、惩处曝光常态化,联合县纪委派驻组加强巡视督查,坚持对教育领域的突出问题紧抓不放,创新监督方式,对新动向密切关注,紧盯时间节点,加强明查暗访,严格落实主体责任,通过学习文件规定、通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及时约谈提醒等方式持续传导压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巩固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干部。
5.扎实推进整改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县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召开主题组织生活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和完成时限,有效地推进整改项目落地,并取得成效,达到县委第一巡察组提出的工作目标。
(三)德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提升学生素质。
1.推动学校“一校一案”,落实《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统筹全县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校外教育,深化课程改革,构建全方位育人的工作格局。
2.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进校园,开展家教家风主题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文明校园”创建专项行动五年计划,引导学生养成勤俭节约、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
3.全面开展音体美育和国防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文艺、体育、书法、美术等活动,组织学校参加全国第七届中小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上好《体育与健康》课,有序组织中小学生游泳教育课,抓好校园足球工作,遴选一批足球特色学校,开展“四级”足球联赛;推动2020年“高雅艺术进校园”,推进中小学生艺术素质测评试点工作,落实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学校美育教育实施方案》,建设1-2所美育示范学校。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等11部门关于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的实施意见》。开展高中新生军训活动。
4.强化语言文字工作。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办好第23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推广普通话教学和规范使用文字。继续做好国培计划经典诵读教师培训、少数民族双语教学培训、翰墨薪传书法教师培训等工作。
5.发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在引导教育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中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完善关工委组织机构,提高关工委工作水平。组织开展好“新生家长第一课”、“新时代好少年”“劳动创造美好生活”读书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四)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启动屯昌教育发展和屯昌教育人才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制定学前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中小学教育发展布局规划(2020-2035年)、终身教育、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系列规划政策文件,长远谋划屯昌教育总体布局。
2.启动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完善县教育督导机构设置,改进教育督导方式方法,加强对学校的督导,全面落实教育督导职责,加强和改进教育评估监测。
3.实行学前教育学区化管理。建立幼儿园学区化管理,实行优质幼儿园与薄弱幼儿园结对帮扶的“捆绑式发展”,实现学区内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共享,形成县域内城乡幼儿园共同发展的管理体制,探索学区资源优化整合的有效途径,达到学区内幼儿园,优势互补,整体运行,共同发展的目的。
4.深化义务教育学校集团化管理改革。依托常州市武进区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屯昌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把水口中心小学纳入集团统一管理。依托屯昌小学优质教育资源,构建屯昌小学教育集团,把竹头塘小学纳入集团统一管理。
5.落实《中共海南省委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基层教育专业技术人才激励机制改革试点,推进中小学校“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进一步优化我县中小学学科教师结构配置。
6.稳妥推进高考综合改革,贯彻落实《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英语一年两考工作方案》《海南省高校招生标准分优化赋分实施办法》等配套文件,贯彻落实《语文、数学、英语合格性考试说明》和《音乐、体育、美术合格性考试实施办法》。稳步推进中考改革,完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强化劳动教育实践评价,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在省一级学校录取中的作用。改革体育考试,探索“必考项目+选考项目”模式。
7.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落实法治宣传教育“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教育系统法治培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推进中小学校落实学校章程,加快构建现代学校制度体系。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和校园法治专题教育,继续组织好“学宪法讲宪法”和“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国家安全、保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法律的宣传和学习。组织局机关行政干部、校长、教师开展法治学习,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从教。
(五)统筹推进各级各类教育高质量发展。
1.学前教育。完成我县“十三五”提出的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6%,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以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提高到80%;开展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加强幼儿园管理,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规范幼儿园办学行为。加强幼儿园校车管理工作,禁止不合格校车接送幼儿上下园;在办幼儿园办学条件全部达到基本办园标准,农村乡镇中心幼儿园85%达到县一级园以上标准的目标;加大幼儿园教师培训力度。
2.义务教育。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推进我县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向着优质均衡发展。小学、初中在校生辍学率控制在0.6%和1.8%以下。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标准化学校达标比例达到100%;屯昌实验小学完成“省级规范化学校”申报评估;全面完成消除“超大班额”、“大班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择校热”、“入学难”、“有偿补课”等突出问题。
3.普通高中教育。加快创建推进屯昌中学和华中师大一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提质改造建设,完善普通高中招生政策,规范招生行为,加强高中学籍管理;实现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2%以上,完成我县“十三五”提出的力争至少有一所高中学校进入“省一级学校”行列。2所公办高中达到我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每所高中完成1个特色建设项目的目标。
4.办好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推进特殊学校发展,加大特殊教育资源引进力度,扩大残疾人群体接受学前教育、确保全县适龄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加快民族教育,支持南坤中小学校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民歌、民服、民舞进校园”活动和民族体育活动。
5.稳妥推进终身教育、社区教育工作发展,加快实现学习型社会目标。做好社区教育工作,构建全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加快实现教育规划纲要关于形成学习型社会的目标。根据海南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要求,筹备成立屯昌县社区教育指导中心,协调、指导全县老年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充分利用老年大学及其分校和青少年社区学校,开展老年教育和青少年校外教育;在有条件的社区挂牌成立社区学校,加强基础设施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展以社区居民为对象形式多样的教育培训活动。
(六)教师队伍建设。
1.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完善师德长效建设机制,选树和宣传优秀师德典范,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大力弘扬高尚师德,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整治,对师德失范行为始终保持零容忍。
2.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开展师范专业认证,推进“海南省教育改革与创新试验区”建设。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
3.提升教师能力素质。调整优化实施“好校长、好教师培养工程”,建立发挥该工程示范引领效应的有效机制。抓好送教下乡培训活动、“国培计划”、职业教育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等师资队伍建设项目,支持高水平教师的团队引进和培育,全面加强幼儿园、小学、中学及职校的管理骨干和教师骨干队伍建设。加强新任教师岗前与职后培训,制定新任教师3年跟踪培养计划。继续开展农村学校管理人员能力提升、农村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等专项培训。完善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省级骨干教师考核推荐办法。
4.优化教育工作环境,完善教师待遇保障机制,维护教师合法权益。全面清理和规范针对教师的各类督查、检查、考核、评比各各类社会性事务进校园、各种报表的填写等。落实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规则,明确教师进行教育惩戒的权限、范围和程序,解决教师对学生不敢管、不善管的问题。
(七)学校安全工作。
依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校园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屯昌县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平安校园、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1.学校防溺水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作。普及中小学游泳教育,游泳教育课程纳入各个中小学课程教学;完善学校门口交通标志和减速带,加强幼儿园校车的管理,定时排查隐患和专项整治,做好2020年“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工作;认真贯彻《海南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精神,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责任,普及消防知识教育。建立消防设施检查制度,加强学校消防车通道管理,各学校每学期举行一次消防疏散演练,教育局每年举办一次消防培训。
2.学校防雷、防震、防风、防汛安全工作。新建校舍必须按照防雷设防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各学校每年必须组织技术人员对学校校舍进行一次防雷检测,普及防雷知识教育。新建校舍必须按照抗震设防标准进行设计、施工。贯彻《中小学校地震避险指南》,制定地震避险预案,普及地震避险知识教育;增强防风防汛期安全意识,开展防台风、防强降雨、防洪涝、防雷击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对台风、洪涝、雷电等自然灾害的防范、避险能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重视汛情灾情信息报送工作,重大险情、灾情信息第一时间上报。
3.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继续配备农村中小学校园保安,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等专项治理检查,建立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继续开展全县教育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4.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落实集中用餐配餐制度、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等,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继续实施“明厨亮灶+互联网”。督促不是寄宿制的中小学、幼儿园不得在校内设置食品小卖部、超市。联合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和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大检查工作。继续开展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活动,推动全县学校食堂管理工作规范、有序运行,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继续开展海南省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创建工作,提高学校健康教育水平。
5.学校传染病预防工作。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及时消除老鼠和蚊、蝇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动物对人体的危害。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监控与疫情报告制度,做到传染病早发现,早报告,早治疗。经常性地对学生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健康教育进校园。
6.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工作。要经常检查危险物品,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对剧毒物品的容器、变质料、废渣及废水等应予妥善处理。要加强对火源的管理。化学药品储藏室周围及内部严禁火源;实验室的火源要远离易燃、易爆物品,有火源时,不能离人。危险物品的储存、使用要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
1.电教管理队伍建设。建立一支专业素质较高的专兼职功能教室管理员队伍,加强对教师进行信息技术、实验教育培训,大力推进提高教育装备投入,2020年计划投入2043万元,推进教育装备现代化进程。严格按照各类设备管理规范要求,落实相应的制度,大力推进信息技术在教学过程中的普遍应用,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为学生的学习和发展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和有力的学习工具,增强教与学效果,提高教学效率。
2.以精品赛事活动为抓手,促进教育信息化应用及实验教学的普及与深化。组织参加2020年中小学生电脑制作大赛、2020年全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第二十六届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第二十六届全省教育教学信息化评比活动等活动。让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真正做到为教育教学服务,为实施素质教育服务。
(九)教育精准扶贫工作。
围绕“全上学、全资助、上好学、促成长”目标,落实好各项资助政策,继续做好教育普惠性、特惠性资助资金发放,确保不因贫失学。
1.抓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信息审核工作,准确发放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户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教育扶贫补助和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全上学。
2.及时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户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信息审核工作,准确发放非义务教阶段学生生活补助和教材费、“三类幼儿”补助和高中助学金。
3.办理准大学生生源地助学贷款手续,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低保、特困供养户子女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辍学,年底回收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工作。
4.落实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及特困供养等贫困学生关爱体系建设,通过家访等方式对贫困家庭学生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关爱帮扶,确保他们生活有保障,学习有进步。
(十)加强工青妇和关心下一代工作。
1.各级各类学校按时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2019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和审定2020年度学校工作计划,审议2019年度学校财务预算执行报告和2020年度学校财务预算报告,充分发挥职代会的作用。
2.做好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每月更新党务、校务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
3.加强基层工会建设,维护教职工的权利。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职工文体活动,组织参加县总工会、省厅工会开展的比赛活动。开展“职工医疗互助”、“金秋助学”等活动,慰问、帮助困难职工。
4.加强学校团委和少先队组织建设,发挥青年团员和少先队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参与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6.开展妇女儿童维权活动,通过举办礼仪培训,提升女教职工的素质和魅力。
7.做好宣传教育育龄妇女计生工作,落实妇女免费孕前优生优育健康检查项目和“三查”工作。
8.继续开展家教家风教育活动,办好“新生家长第一课”,借助互联网家庭教育新平台,开展家校融合行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9.开展“我为祖国点赞”活动和两史教育活动,传承红色基因;继续开展“向上向善”活动,培养学生仁爱之心。
11.在屯昌县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的统一指挥下,做好2020年屯昌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的各项工作。
(十一)文明大行动工作。
1.抓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工程,推动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普及。
2.开展创建文明校园、文明班级,争当文明教师、文明学生活动。
3.继续落实九个专项行动:文明教育行动、文明交通行动、校园环境治理行动、文明旅游行动、校园文化创建行动、诚信践诺行动、志愿服务行动、家校融合行动、网络文明行动。
2020年教育工作计划表
月 份 | 工 作 内 容 | 责任股室 |
1月 | 1.编写2019年工作总结和制定2020年工作计划。 | 行政办公室 |
2.慰问困难党员、职工,开展送温暖活动。 | 党委办公室 | |
3.深入学校检查各项资助款发放情况和档案管理情况。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4.指导学校做好2019年秋季学期末各项工作以及寒假放假工作。 | 基教室、行政室 | |
5.做好2019年度学校考核工作。 | 人事室 | |
6.组织2020届高考考生进行体检。(已推迟,待疫情结束后再确定具体时间) | 招生办 | |
2月 | 1.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 | 体卫艺室 |
2.确保一线工作人员在岗疫情防控工作物质、值班等。 | 行政办公室、体卫艺室、安全室 | |
3.制定学校延期学习工作预案和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 体卫艺室、安全室、基教室 | |
4.开展“停课教,不停学”网上教学和学习工作。 | 教研中心、基教室 | |
5.布置各中小学校做好延期开学工作。 | 教研中心、基教室 | |
6.协助好防近视作业簿生产厂家,开学前把作业簿发放到相关学校,确保春季开学时发到学生手中。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7.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采购及台账登记工作。 | 计财室、体卫艺室 | |
3月 | 1.各校组织中考、高考誓师大会。 | 基教室 |
2.开展食品安全知识、防雷安全知识、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向上向善”主题教育活动,指导学校结合学习雷锋活动开展“三爱”、“新三好”教育活动,检查各校开展安全知识教育情况。 | 安全室、基教室 | |
3.统计全县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和在职教职工人数,完成2020年春季学期我县中小学各项统计报表工作。 | 基教室、人事室 | |
4.组织开展自考报名工作,补建高中会考考籍,更改会考错误信息。 | 招生办 | |
5.收集、核对2020年春季学期我县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就学情况。 | 基教室 | |
6.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督导检查。 | 督导室、党委办 | |
7.做好上半年教师资格注册认定管理工作。 | 人事室 | |
8.各幼儿园、小学做好晨检记录,预防手足口疫情发生。 | 体卫艺室、基教室 | |
9.组织送科技艺术下乡活动。 | 青少年活动中心、基教室、体卫艺室 | |
10.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市活动。 | 局各股室 | |
11.组织进行中招体育考试。 | 招生办、体卫艺室 | |
12.收集普惠性资助学生信息,下达普惠性资助指标到校,完成全县各学段县内就读学生特惠性资助发放工作。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基教室 | |
13.开展文明大行动活动。 | 基教室、行政室 | |
14.研究制定2020年社区教育培训方案。 | 成职教室 | |
15.大力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 | 语委办、人事室 | |
16.借助互联网家庭教育新平台,开展家庭教育活动。 | 科技室 | |
17.开展2019年度党建考核工作。 | 党委办公室 | |
18.开展2019年学校安全工作考核。 | 安全室 | |
19.制定我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布局调整实施方案。 | 成职教室 | |
4月 | 1.开展第二届艺术书画大赛和全县中小学生车模航模大赛。 | 青少年活动中心 |
2.组织学校开展2020年清明祭英烈活动。 | 基教室 | |
3.审核职校春季在校生学籍。 | 成职教室 | |
4.开展春季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 教育督导组 | |
5.开展我县民办学校及民办幼儿园2020年度年检工作,开展校车管理和使用情况检查。 | 基教室 | |
6.配合县国土资源局和不动产局做好确权工作。 | 勤工办 | |
7.协助县科技室到镇中学开展青春期知识教育活动。 | 科技室 | |
8.开展初三毕业生的体育测试及考试工作。 | 招生办、体卫艺室 | |
9.举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 | 行政办公室 | |
10.做好下学期学生课本和学生防近视作业本征订统计工作。 | 勤工办 | |
11.开展期中测试工作。 | 基教室、研训中心 | |
12.开展职工文体活动,组建教职工篮球队参加县总工会文体活动。 | 教育工会、体卫艺室 | |
13.组织召开各党支部书记述职述廉述党建会议。 | 党委办公室 | |
14.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专项督导检查。 | 督导室、基教室 | |
15.组织进行中考报名工作。 | 招生办 | |
16.完成屯昌县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数据指标填报工作。 | 基教室 | |
17.制定《2020年屯昌中学、华中师大一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初中部七年级招生方案》。 | 基教室 | |
18.制定《屯昌县2020年秋季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 基教室 | |
19.迎接省对我县的语言文字工作评估验收工作。 | 语委办、人事室 | |
20.开展春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 督导室、基教室 | |
21.组织开展社区教育各项教育培训活动(4-12月) | 成职教 | |
22.采集普惠性拟受资助学生信息,发放普惠性资助补助,完成各学段县外就读学生特惠性资助发放工作。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23.举办2020年中小学生足球联赛。 | 体卫艺 | |
5月 | 1.开展学前教育宣传月、突发事件安全疏散演练活动。 | 基教室、行政办公室 |
2.5月-11月进行常规性的全县中小学生艺术节活动。 | 体卫艺室、青少年活动中心 | |
3.组织职校学生参加职业技能赛,开展职业教育“开放周”活动。 | 成职教室 | |
4.组织实施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 | 督导室、基教室 | |
5.检查学校食堂、小卖部食品安全情况,检查学校周边鱼汤、河流、水库等警示标志设置情况,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 | 安全室 | |
6.组织学校开展“五四”青年节活动,进行革命传统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并开展助残青少年活动。 | 基教室 | |
7.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中小学免费教材征订工作和2020年学前教育综合奖补类项目资料收集工作。 | 基教室 | |
8.组织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审核工作,做好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考试工作。 | 人事室 | |
9.全县各学段在校生特惠性资助发放查漏补缺工作。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10.开展初中男子排球赛。 | 体卫艺室 | |
11.全县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周活动。 | 安全室 | |
12.开展第一轮党建工作巡察,重点加强对涣散党支部的跟踪指导。 | 党委办公室 | |
13.开展幼儿园规范办园行为和等级评定工作。 | 督导室、基教室 | |
14.完成2所高中标准考场建设。 | 招生办 | |
15.组队参加省教职工羽毛球比赛。 | 教育工会 | |
16.配合省厅对屯昌中学创建“省一级学校”、屯昌实验小学创建“省级规范化学校”迎检工作进行过程性督导评估。 | 督导室、基教室 | |
6月 | 1.组织中考和高考实施工作。 | 招生办 |
2.督查落实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存在问题单位的整改情况,并做好总结工作,做好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和高三预申请工作。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3.开展“6.26”禁毒日宣传活动,全县各校举行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并上报活动总结。 | 体卫艺室 | |
4.责任区督学下学校,开展“六个一”活动。 | 督导室 | |
5.组织部分校长、园长参加省厅依法治校专项培训。 | 督导室 | |
6.指导学校开展屯昌中学和华中师大一附中屯昌思源实验中学初一特长生专业水平测试工作,进行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和小学学科质量监测工作。 | 基教室、体卫艺室 | |
7.做好上半年激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和2019至2020年度交流教师及三区支教教师考核工作。 | 人事室 | |
8.举办党务工作者培训班和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 党委办公室 | |
7月 | 1.组织中小学期末考试,做好各学科成绩统计和质量分析工作。 | 教研中心、基教室 |
2.做好小学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评价工作。 | 基教室、研训中心 | |
3.启动幼儿园“两个比例”评估监测。 | 督导室 | |
4.协助省考试局做好高考录取工作,参加中考录取工作,做好高考、中考和小考成绩分析。 | 招生办、研训中心、基教室 | |
5.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受理学生申报材料。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6.做好2019至2020学年度中小学校考核工作。 | 人事室 | |
7.推行党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 行政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 |
8.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法治教育专题培训。 | 督导室 | |
9.评选先进基层党支部、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 | 党委办公室 | |
10.组织实施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 招生办 | |
8月 | 1.做好2020年秋季屯昌中学七年级和思源学校四年级、七年级新生招生工作。 | 基教室 |
2.做好乡镇公办幼儿园招生工作。 | 基教室 | |
3.继续协助做好高考、中考录取工作。 | 招生办 | |
4.继续开展大学生生源地信用贷款工作。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5.组织庆“八一”走进军营联欢活动。 | 体卫艺室 | |
6.举办党支部书记培训班。 | 党委办公室 | |
7.做好2020年农村特岗教师引进计划。 | 人事室 | |
8.开展“金秋助学”活动和困难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阳光就业行动。 | 教育工会 | |
9月 | 1.召开秋季开学工作会议,做好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检查落实有关工作部署。 | 行政办公室、基教室 |
2.进一步完善学生学籍信息,开展学生学籍建档和异动审批工作。 | 基教室 | |
3.加强薄弱学校建设,开展新一轮城镇教师支教工作。 | 人事室 | |
4.开展中小学生爱国主义和民族传统主义教育,组织各中小学参加屯昌县2020年烈士纪念日活动。 | 基教室 | |
5.组织开展屯昌县中学生三人篮球赛。 | 体卫艺室 | |
6.开展秋季开学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 督导室、基教室、教育督导组 | |
7.组织对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专项督导检查。 | 督导室、人事室 | |
8.坚持实施中学新生军训制度,对中学新生进行军训和国防教育。 | 体卫艺室 | |
9.开展校园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和学生食堂卫生检查,抓好体育教学器材和体育场地建设,抓实中小学系列广播操和第二课堂活动。 | 体卫艺室、安全室 | |
10.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报送中小学教师中、初级职称材料。 | 人事室 | |
11.开展2020年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年检复检工作。 | 招生办 | |
12.检查民办学校、民办幼儿园工资集体协商执行情况。 | 基教室 | |
13.开展新生家长第一课主题教育活动。 | 科技室 | |
14.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活动。 | 党委办公室 | |
15.组织2020年成人高考报名工作。 | 招生办 | |
16.收集普惠性资助学生信息,下达普惠性资助指标到校,完成全县各学段县内就读学生特惠性资助发放工作。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基教室 | |
10月 | 1.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检查。 | 督导室、基教室 |
2.启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培训工作。 | 督导室 | |
3.继续推进家长学校建设,迎接省级家长学校评估,开设爱国主义教育专题讲座,持续开展文明礼仪教育活动。 | 科技室 | |
4.指导中小学开展学生体检工作,检查落实中小学实施《国家体质健康标准》规定,上报相关数据。 | 体卫艺室 | |
5.做好本年度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评审工作以及教育信访工作。 | 人事室 | |
6.开展文明美德伴我成长主题教育活动。 | 科技室 | |
7.采集普惠性拟受资助学生信息,发放普惠性资助补助,完成各学段县外就读学生特惠性资助发放工作。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10.开展第一轮党建工作巡察 | 党委办公室 | |
11月 | 1.办理下半年中小学教职工退休手续,统计中小学教职工人数,做好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 人事室 |
2.开展2020年屯昌县中小学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案例评比活动。 | 基教室、成职教室 | |
3.组织开展全县中小学科普演讲竞赛和科普征文评选,选拔优秀选手参加省第九届“科普小先生”演讲比赛。 | 青少年活动中心、基教室 | |
4.开展教育乱收费检查,督促落实校务公开制度,切实解决突出信访问题。 | 行政办公室、计财室 | |
5.开展建立海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籍工作。 | 招生办 | |
6.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检查。 | 督导室、安全室 | |
7.开展2020年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活动。 | 成职教室 | |
8.2020年屯昌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 | 体卫艺室 | |
9.全县各学段在校生特惠性资助发放查漏补缺工作,做好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10.开展第二轮党建工作巡察 | 党委办公室 | |
11.组队参加省教职工篮球赛。 | 教育工会 | |
12月 | 1.配合省教育厅对屯昌实验小学申报“省级规范化学校”工作进行督导评估认定。 | 督导室 |
2.组织各类县级考核评估。 | 人事室 | |
3.举办屯昌县中小学2020年文艺汇演。 | 青少年活动中心、体卫艺室 | |
4.指导中小学开展教师年度考核,落实中小学教师绩效工资政策。 | 人事室 | |
5.开展一次全县性的校园安全工作检查。 | 安全室 | |
6.继续加强工作力度,积极推进校舍项目工程建设。 | 计财室 | |
7.做好本年度工作总结和制定下一年度工作计划。 | 行政办公室 | |
8.开展第三轮党建工作巡察。 | 党委办公室 | |
9.组织进行2021届高考报名工作。 | 招生办 | |
10.举办2020年度屯昌县社区教育文艺汇演。 | 成职教 | |
11.继续完成本年度我县生源地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 教育综合服务中心 | |
12.开展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会财务等工作检查。 | 教育工会 | |
13.开展2020年中小学生传统武术比赛 | 体卫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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