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屯昌县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 (征求公众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索引号:-34816708-x/2020-00018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2020年05月28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8日 时效性:为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排气污染,降低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海南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琼环气字〔2019〕8号)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意见征集时间
2020年5月28日至2020年6月7日(共10天)
二、意见反馈方式
(一)信函:屯昌县屯城镇双拥路一号二楼办公室(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二)电子邮箱:tunchanghuanbao@163.com。
附件:《关于屯昌县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 械区域的通告(征求公众意见稿)》
屯昌县生态环境局
202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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