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单位)预算

索引号:/2023-00033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02日 时效性:

目录

第一部分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这部分内容)

第二部分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 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 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 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 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 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公厅印发<海南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18〕68号)和《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屯昌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办发〔2019〕28号),制定本规定贯彻落实党国家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政策规定和发展规划,研究推进市场监督管理改革,研究提出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实施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

(四)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加快形成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和公平开放统一高效的市场环境。

(五)负责全县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组织实施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六)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整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依法依授权查处市场监管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

(七)承担全县反垄断统一执法。统筹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依授权开展反垄断执法工作,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八)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等知识保护产权制度措施。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指导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县消费者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九)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负责统筹质量基础实施协同服务及应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组织落实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十)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检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十二)负责全县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承担对镇人民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履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考核评价具体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按规定权限办理食品质量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负责监管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十四)负责全县食盐监管工作。管理食盐专营工作。负责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县计量管理工作。落实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监督指导计量技术机构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六)负责全县标准化管理工作。组织和监督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和团体标准的贯彻实施。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发布县级推荐性农业地方规范。全面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

(十七)负责全县认证认可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认证认可、合格评定和检验检测监督管理制度。依法查处违反认证认可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八)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工作。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十九)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工作;负责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配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展有关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管工作;承担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下放的许可、备案事项办理及监督管理。

(二十)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与县公安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及时依法处置,如不予立案应及时告知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并作出说明。公安机关依法提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予以协助。

2.与县农业农村局的有关职责分工。(1)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2)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3)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根据国家、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并实施本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对食品安全标准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通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和联合处置机制。

4.与县商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商务局负责拟定全县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流通的监督管理,在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中,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单位公开没有此部分内容)

纳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2. 

第二部分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2023年部门(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45.29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545.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515.01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本年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总计2,545.2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66.80万元、外交支出0万元、国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1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1.2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01万元,结转下年0万元。

二、关于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5.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361.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66.80万元,占73.34%;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229.18万元,占9%,卫生健康支出311.29万元,占12.23%,住房保障支出138.01万元,占5.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1,414.3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34.7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395.0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42.6万元,主要是项目支出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9.18万元(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51.77万元比上年预算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77.4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94.83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增长、职业年金。

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311.2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58.38万元,主要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增长。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138.0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4.41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增长

三、关于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2,092.8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34.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432.49万元、津贴补贴514.67万元、奖金223.55万元、绩效工资10.4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1.77万元、职业年金缴费77.4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69.5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231.84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91万元、住房公积金138.01万元、医疗费9.8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9.59万元、邮电费13.12万元、其他交通费56.47万元。

公用经费158.7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1.52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10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4.5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培训费0.15万元、公务接待费1万元、劳务费12.8万元、工会经费10.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48万元

四、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202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单位)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年预算下降0%/年预算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无组织因公出国根据(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3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团(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无组团组:目的地为,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与年预算下降13%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车辆减少.。公务车保有量17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年预算下降100%/年预算增长10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计划接待1575

(二)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5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年预算下降0%/年预算增长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根据(如外事部门等)安排的2023年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0团组:目的地为,人数为0人,天数为0天,主要任务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4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年预算下降13%下降主要原因包括管理规范,节约支出;公务车保有量17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1万元,与年预算持平/年预算下降0%/年预算增长100%下降/增长的主要原因包括:。计划接待1575

五、关于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部门或单位)202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部门或单位)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主要是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科学技术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运输(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主要是乏燃料运输预算

2.科学技术支出(类)核电站乏燃料处理处置基金支出(款)乏燃料离堆贮存(项)2023年预算数为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持平0万元,主要是乏燃料离堆贮存预算

六、关于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资金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外交支出、国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年收支总预算2,545.29万元。

七、关于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年收入预算2545.2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30.28万元,占1.19%;经费拨款收入2515.01万元,占98.81%;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专项收入0万元,占0%。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61.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长。。

八、关于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2023年支出预算2,54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92.81万元,占82.22%;项目支出452.48万元,占17.78%。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61.9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长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需说明,其他单位不需要说明

2023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本级或单位)公开部门预算时罗列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等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515.0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月31日,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应急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屯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或单位)1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515.01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九、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3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