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YS-19

索引号:/2024-00132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屯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5日 时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4-YS-19

陈天学身份证号码460026192507XXXXXX)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屯昌集用(2011)第10602228号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现继承人陈开吉委托我机构声明以上不动产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4515日之)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办理。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898)67830065

                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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