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1-YS-6

索引号:bdcdj001/2021-00122 分  类:其他/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屯昌县不动产登记局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04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04日 时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1-YS-6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1-YS-6

陈祯海(身份证460026193511122118)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屯府林证字(2008)第015509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陈祯海委托我机构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13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办理。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898)67830065

    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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