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0-YS-25

索引号:-bdcdj001/2020-00169 分  类:国土资源、能源 发文机关:屯昌县不动产登记局 成文日期:2020年06月0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02日 时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0-YS-25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2020-YS-25

 

陈益卿(身份证号:46002619******0310)因保管不善,不慎将屯国用(2012)第13-00158号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委托我机构声明以上不动产权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即20206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程序办理。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898)67830065

    联系地址:屯昌县屯城镇昌盛北路257

 

屯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61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