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屯昌县公安局屯郊扣押中心建设项目公开调查询价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69-8/2024-00068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屯昌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4年04月22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4年04月22日 时效性:

我局拟屯昌县公安局屯郊扣押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调查询价,为公开、公平、公正地询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报名参与,具体事项如下:

一、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屯昌县公安局屯郊扣押中心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屯昌县环东二路原屯郊派出所

建设单位: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建设内容:新建场地平整3072m²、围墙421m²及监控系统一套(详见附件)

施工方式:包工包料

施工周期:自签订合同日起30个工作日内

质量要求:须满足国家行业标准,通过工程验收。

招标控制价:13.91万元。

二、询价方式

询价工作将严格贯彻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低价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年以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任意一个月(或多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会保障金缴费凭证,零纳税须提供税务部门盖章的纳税申报表);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7.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息查询结果界面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

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报名需提供材料

   除了报名资格中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外,还需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报价函、产品说明、施工方案,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规范装订成册并单独密封。

、报名须知

报名时间:2024422日至2024426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报名形式:现场报名。报名材料应装订成册,文件袋密封,封面上写上供应商名字、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龙河路公安局办证中心三楼第办公室

联系人:警官 13976070268

、选取方式

    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评审的方式选择低价中标单位。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选聘结果在屯昌县人民政府网上发布公示。

   附件:屯昌县公安局屯郊扣押中心建设项目清单.xlsx

                                             屯昌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4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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