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3年第8号)

索引号:00821569-8/2023-00098 分  类:公安、安全、司法 发文机关:屯昌县公安局 成文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时效性:

根据《屯昌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3年第1号)》要求,现将体检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3年12月15日(周五)进行。

二、入围体检人员,详见附件1。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详见附件2、3)。

四、体检要求

(一)入围体检的考生必须在体检当天上午7:30前,自行到屯昌县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大楼前集中报到,届时将对考生进行点名,逾期未到的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生须空腹,并携带以下物品和材料参加体检:

1.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丢失的须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附有本人近期相片的证明)、笔试准考证(丢失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1个装手机的信封(事先在信封上写好本人姓名)、水笔、体检费用620元(统一使用微信支付,须确保微信钱包余额充足)、备用现金约500元(因在体检过程中手机已经上交,如现场出现需要进一步检查情况时需用现金缴费),不得有人陪同。为便于体检,考生参加体检时请勿携带各种包。

(三)体检期间,严禁使用通讯工具,考生在体检前将手机等通讯工具装入专用信封,写上姓名和个人编号,上交集中保管,体检结束后凭有效证件领取,违者取消体检资格。体检前一天不得饮酒和服用任何药物,否则后果自负。

(四)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尿液毒品检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

(五)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屯昌县公安局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联系方式

屯昌县公安局咨询电话:0898-67833830(工作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68616550(工作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附件1.屯昌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pdf

      附件3: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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