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屯昌县沉香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 2026年)》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23-00108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文 号:屯府办函〔2023〕53号 发布日期:2023年11月22日 时效性: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事业单位

  经十六届县政府第72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将《屯昌县沉香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屯昌县沉香全产业链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

为贯彻落实省第八次党代会提出的“实施中医药振兴发展工程,建设南药研发生产基地,将海南打造成中医药走向世界的窗口”充分挖掘我县南药资源优势,构建南药种植、生产、加工、流通、贸易、研发创新、人才培养等全产业链的发展模式根据县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的“一核两翼三新”发展战略部署,打造以沉香为主导的南药大健康产业,将南药产业打造成具有屯昌特色的优势产业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海南省第八次党代会精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沉香产业发展思路,围绕“以沉香为龙头,着力发展以南药种植、生物制药、中医药康养为主的全生命周期大健康产业”发展方向推动沉香科学规范种植,创新沉香人工结香技术,推进沉香种植和标准化生产加工和产业深加工,抓好沉香产业的顶层设计,科学谋划、精准发力按照“小而美、美而精”的发展思路,走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发展之路,全力打造沉香全产业链,将我县沉香产业打造特色明显、优势突出、品牌知名、竞争力强的热带特色高效农业产业。

(二)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坚持推动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十四五”期间,以沉香产业为龙头和抓手,找准沉香产业发展定位,科学布局,系统谋划沉香产业发展体系。同时立足屯昌的资源禀赋、文化基础、交通区位等优势,借助科研机构和企业力量,采取“沉香+”等模式,努力将屯昌县打造成海南“香岛”中的“香谷”

1.坚持适度规模。坚持推动我县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坚持发展与效益并重,实现速度与结构、数量和质量相统一,形成科技支撑、适度规模的生产基地,推进沉香产业可持续发展。

2.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满足市场对沉香产品安全化、优质化和多样化的需求,鼓励、引导企业积极推进,实现产业发展与市场需求相协调。

3.坚持科技支撑。围绕产业链,打造创新链,部署资金链,依托现有沉香产业科技创新基础,培育一批高水平、专业化的技术研发中心整合和利用省内外优势力量,加强产学研用紧密合作,推动沉香产业科学发展。

4.坚持融合发展。健全产业链,扩大沉香人工种植,发展沉香产品加工业和服务业,带动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在县域打造以沉香为龙头,着力发展以南药种植、中药制剂、健康养生为主的全生命周期大健康产业。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围绕将沉香打造成海南“第四棵树”目标,全面推动我县沉香产业深度快速发展,力争2-3年时间,将屯昌沉香产业培育成过亿规模,打造成为全国知名“香谷”。从开展良种选育、扩大沉香种植面积、优化结香方法等方面入手,创建国家种质资源库,建设沉香种植示范基地和苗木培育基地,做精一产;从引进企业,建立沉香文化展示体验馆,创建南药研究院,打造沉香产业集群、沉香精深加工基地等方面入手,开发药用沉香、高端保健品、日化用品、文玩和艺术品等产品,做强二产;从打造国际沉香交易中心、建立沉香小镇、营建“互联网+”营销体系、打造沉香生态休闲康养示范基地等方面着手,做大三产。通过多角度、多维度建设,全面推进屯昌沉香产业高质量发展,建成全省最大的沉香种植、加工、展示、品鉴、科研、贸易平台。

(二)具体目标

2026年,全县沉香种植面积达3.08万亩(新增种植面积1.2万亩,现有种植面积1.88万亩),建立国家级沉香种质资源库1个,沉香良种繁育基地3个,沉香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6个,打造美丽“香村”6个;积极推动乡镇特色产业建设,构建上下游产业链条,通过文旅融合发展,打造1-2处生态康养旅游示范基地,发展特色产业“香镇”2个;吸引全国沉香企业发展产业集群,打造沉香加工基地,规划建成全国专业知名产业“香园”;通过建设南药研究院,开展沉香产品研发和科技转化,落地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合作共建“一中心两基地”,创建沉香科技“香院”;推出一系列“屯昌沉香-放心沉香”品牌,建立2处沉香文化展示体验馆,创建沉香国际交易服务中心,打造贸易“香都”。全县药用沉香和香用沉香生产格局基本形成,沉香加工体系初具规模,品牌效应初步显现,贸易体系初见雏形,力争沉香全产业链综合产值达2亿元。

三、主要任务

(一)实施沉香种植提升工程

1.建立沉香种苗培育基地加大沉香良种规模化繁育,在县域范围内,选择交通便利,水源丰富,地势平坦的林地或基础设施较为完善的苗圃企业,进行新建或提质改造,在屯城、坡心、新兴、乌坡等地打造2-3处沉香标准化、专业化、规模化苗木培育基地,各基地年育苗能力达100万株。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事务中心、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镇,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2.全面推动沉香规模化种植科学制定种植任务,利用良种、良苗推广沉香种植,依托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采伐迹地更新等形式,采取“农户种植”“企业+农户”“企业+合作社+农户”“企业+平台公司+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全面推动沉香种植。到2026年底,新增沉香种植1.2万亩,全县沉香种植面积达到3.08万亩左右(各镇具体种植任务详见附2),新增沉香树种植良种使用率达8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事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镇,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3.建立国家沉香林木种质资源库在我县已有省级沉香林木种质资源库的基础上,全面制定海南土沉香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规划及生产建设计划,并将省级沉香林木种质资源库申报为国家级沉香林木种质资源库,将我县沉香林木种质资源库打造成沉香林木种质资源数据的保存基地、良种选育和生产中心、科学研究合作交流平台和科普教育成果的展示窗口。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4.建立标准化沉香种植示范基地选择种植规范、集中连片的区域开展种植示范基地建设,以新品种或良种为核心,配套标准化生产和混交造林模式,开展林农复合经营,推广绿色防控技术,争取通过国家GAP延伸检查,提升沉香品质和产值。2026年前,打造6个沉香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总面积500亩(单个标准化种植示范基地不少于50亩)。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配合单位:县林业事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镇,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5.建立沉香人工结香示范基地开展造香技术研究和成熟造香技术的应用示范,运用市场上先进、成熟的造香方法开展结香示范基地建设,在全县范围内,打造药用沉香和香用沉香种植示范基地6个,大力推广人工结香技术,全县达到结香年限的沉香树人工结香面积达50%以上,全面提高我县沉香产量和品质。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林业事务中心、县财政局、各镇,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二)培育市场主体工程

1.培育本土龙头企业加大力度培育壮大我县沉香龙头企业不少于2家,带动全县沉香产业提质增效,推进产业化发展,从种植端到加工端到贸易端不断发展壮大本土市场主体。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各镇,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2.引进沉香知名企业按照全产业链发展布局,引进2-3家沉香知名企业落户屯昌,开展沉香精深加工,推动产品从初加工向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发展,开发沉香药品、保健品、日化品等相关产品,打造公共区域品牌,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3.建设初加工和精深加工基地扶持现有沉香加工企业建立加工基地,新建和改建沉香原料加工、香料制作与饮片炮制生产线3条,完善产品初加工操作规范,确保产品质量。同时,在产城融合示范区内建立沉香精深加工基地,新建药用沉香及制品、高端康养产品、日化用品等生产线3条,开发沉香功能性大健康产品10种,培育年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上单品1-3个,形成一批拳头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财政局、县招商服务中心、产城融合示范区开发运营有限公司、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三)打造区域品牌工程

1.培育本土知名品牌积极构建“区域品牌+企业品牌”品牌体系。重点打造“屯长香”区域品牌,鼓励企业申请使用“海南沉香”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打造国内外知名企业品牌1个,省内知名企业品牌2个,不断提升品牌价值和认可度。加大对区域品牌和重点龙头企业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屯昌沉香品牌知名度。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2.构建沉香溯源体系充分利用与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推动“一中心两基地”建设,打造“沉香检验检测中心、沉香种质资源保存和种苗繁育基地、沉香科技成果转化基地”;采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互联网+”模式,建设沉香产业物联网平台,构建从种植、加工、收购、储存、运输、销售到使用的沉香全过程可追溯体系,提高我县沉香质量安全“公信力”。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事务中心,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3.打造沉香检测检验和品鉴中心依托现有科研机构和条件,在我县打造1-2家具有沉香检测资质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检验机构,配套完善检测设施设备,加强药用沉香安全监管,构建沉香检测检验中心。打造成政府部门监管、新闻媒体参与监督、权威科技鉴定的社会工信服务平台,定期发布有关信息。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教育局(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事务中心,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4.宣传沉香文化依托博鳌亚洲论坛、中国(海南)国际热带农产品冬季交易会、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海南国际沉香旅游交易博览会等国际、国内知名活动平台,宣传我县南药产品和沉香文化,扩大我县沉香影响力。深度挖掘沉香文化内涵,发挥屯昌沉香文化自然资源、历史资源和人文资源优势。牵头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县乡村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5.打造沉香文化展示体验馆在我县主城区,打造1-2家沉香文化展示体验馆,以宣传弘扬海南沉香传统文化为核心,推出一系列具有创新性、全民性、流行性的沉香产品。通过沉香线上线下商品销售、现场品香、沉香传统工艺展示等形式增强广大市民游客对沉香文化的认识,提升群众种植沉香的积极性。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完成时间:2026年12底。

6.打造沉香生态休闲康养示范基地在我县坡心、新兴、枫木、乌坡等地,创建特色产业“香镇”,新建美丽“香村”,选择基础设施较为完善、自然资源优势较为明显的区域,谋划打造1-2处以沉香为主的生态休闲康养示范基地。在保护好优质沉香资源的基础上,以文旅融合发展作为重要支撑,深挖沉香丰富的文化内涵,讲好沉香历史文化故事,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大力发展文化游、休闲游、生态游和特色旅游,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高质量产业发展优势。牵头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招商服务中心、县林业事务中心,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7.建立南药研究院加快与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海南分所对接,落地南药研究院,为南药资源保护和利用、南药相关产品研发、南药标准体系建设及道地药材认证等方面提供技术保障。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科局),配合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8.建设沉香博物馆通过社会投资和征集展品的方式在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海南沉香博物馆,同步建设数字博物馆,弘扬海南沉香历史、文化和科技。一方面,借助“海南沉香”的独特优势和知名度,通过宣传推广、观光旅游和研学培训等方式推介海南沉香博物馆,进一步扩大屯昌沉香品牌知名度。另一方面,以博物馆为依托,开展线上线下产品展览,通过集中进行品质鉴定,促进沉香产品线上线下同步销售。牵头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招商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6年12月底

(四)推进贸易流通工程

1.建设沉香仓储物流体系在产城融合示范区物流仓储园区内,建立进口及本土沉香物流配送、质量检验、追溯管理系统。建成集加工、包装、检测、仓储、电子商务、现代物流配送于一体的沉香仓储物流中心,推动沉香流动体系标准建设及仓储、运输规范的发布。促进沉香的进口、加工和贸易,以海南自由贸易港政策优势,构建沉香进口、加工再转外销贸易产业链。[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612月底。]

2.建设“互联网+”营销体系创建“互联网+”营销体系,依托抖音、微信小程序、淘宝等大流量平台,打造沉香线上交易品牌店;同时,通过网络直播带货等新型互联网营销模式,打造沉香网红产品,带动沉香产品销售。[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招商服务中心,完成时间:202612月底。]

3.打造国际沉香交易中心依托省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在县产城融合示范区构建沉香国际交易服务平台,结合自贸港建设优势,通过举办博览会、贸易会等方式搭建线上、线下交易平台,打造屯昌沉香交易中心,培育屯昌沉香品牌,以品牌效应带动沉香全产业链发展和完善。[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招商服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间:202612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完善领导工作机制,强化部门之间合作,成立县级“南药(沉香)产业发展工作专班”,各部门、各镇要结合产业发展,相应成立工作领导机构,由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负责人,分管领导作为具体负责人,明确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建立目标责任制,明确责任主体,层层细化目标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同时,各镇要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加强项目谋划和布局,共同推进屯昌沉香产业的发展。

(二)加强政策扶持

建立沉香产业稳定的投入增长保障机制,积极发挥公共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推动落实《屯昌县沉香种植补助实施方案》和《屯昌县沉香种苗培育基地和种植示范基地建设补助实施方案》,安排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支持沉香种植和良种培育吸引民营资本、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投资沉香产业,建立多元化投资融资渠道,为目标的全面实施提供资金保障;鼓励金融机构改善金融服务,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大对沉香产业的信贷投放,引导企业进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和生产基地建设。

(三)加强科技支撑

加强与科研院所和大专院校的合作,建立沉香产业技术支撑机制,加快推动南药研究院建设,支持开展沉香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推进沉香精深加工,延伸沉香产业链,增加附加值。创新沉香技术推广体系,加强基层推广队伍的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大新品种、良种、新技术和新产品在屯昌的转化推广力度。

(四)加强人才培养

加强对沉香产业领域科技领军人才和骨干人才培养,建立产学研用专业人才队伍,夯实产业发展人才基础。加大沉香产业技术推广人员培养力度,促进产业技术推广和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加强香农和沉香生产一线工作人员培训,打造种植、结香、勾香等专业化从业队伍。加强沉香手工业者培养,提升沉香手工艺品制作水平。加强沉香鉴定师、香道师等专业人才培养,传承弘扬沉香文化。加强经营型、复合型人才培养,提升沉香产业化经营水平。

(五)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沉香质量监管和评估鉴定,规范沉香树种源和沉香全过程管理,净化市场,维护行业信誉。强化中药、健康产品和保健品等生产过程沉香投入的管理,严厉打击掺杂造假不法行为。加强市场供求监测,加大沉香市场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处力度,维护沉香市场流通秩序。

(六)加强宣传引导

围绕屯昌沉香品牌制定宣传计划,在机场、车站、宾馆、广场等重要公共场所,通过网络、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介,广泛宣传沉香知识,提高社会公众对屯昌沉香大品牌的认知度,营造沉香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在推进产业实施过程中,各镇要把沉香种植纳入年度信息宣传重点内容,制定工作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沉香产业发展政策、技术等方面的宣传,尽可能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积极动员干部职工、村组干部和群众投身到沉香发展中来,营造沉香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

附件:1.屯昌县沉香全产业链发展重点项目表(2024-2026年)

             2.屯昌县沉香种植任务计划表(2024-2026年)


附件1 屯昌县沉香全产业链发展重点项目表(2024-2026年).docx
附件2 屯昌县沉香种植任务计划表(2024-2026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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