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符少马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23-00002 分  类:劳动、人事、监察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文 号:屯府发〔2022〕84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30日 时效性:

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

任命符少马同志为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应急管理和劳动保障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正科级),免去其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任命王健同志为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科级);

任命陈永坤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任命林涛忠同志为县水务事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卢传虎同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王聪同志县畜牧兽医和渔业事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贤辉同志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大队长职务;

免去谭殿大同志县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宝同志县劳动就业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刘亚云同志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延荣同志县档案馆副馆长职务;

免去吴才锦同志县机关事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221230

(此件主动公开)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屯昌县人民政府网”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网

主办单位: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琼公网安备 46902202220115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90220001

琼ICP备0500004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