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屯昌县落实海南省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22-00011 分  类:卫生、计划生育、妇女儿童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2022年12月05日 文 号:屯府发〔2022〕79号 发布日期:2022年12月05日 时效性:

各镇,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屯昌县落实海南省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2022〕251号专题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屯昌县落实海南省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

计划(2022-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健康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将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全面推进健康海南建设,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为目标,以提升人均预期寿命为抓手,以改革创新为动力,聚焦影响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主要问题,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到2025年主要健康指标得到提升,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打下坚实健康基础。

二、行动目标

2023年,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初步建立,生态环境得以优化,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安全保障能力和重点疾病防控能力明显提升,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持续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0岁。

2025年,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生活方式,实现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维护、促进和保障,威胁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得到有效控制,人民健康水平显著提高,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岁。

屯昌县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主要工作目标

指标名称

单位

2020年数据

2023年目标

2025年目标

1.人均预期寿命

80.6

80

81

2.婴儿死亡率

4.54‰

≤3.8

≤3.5

3.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5.59‰

≤5.6

≤5.5

4.孕产妇死亡率

/10万

0

≤13

≤10

5.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

13.41

2019年省级

≤13.2

≤13

6.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

14.1

≥25

≥30

7.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

%

90.4

(2019年省级)

≥92

≥94

8.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

%

99.7

保持稳定

保持稳定

9.地表水质量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

%

90(2021年

≥93

≥95

10.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

%

100

≥98.5

≥98.5

11.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

/10万

3.0

年均下降5%以上

年均下降5%以上

12.中小学生溺亡率

/10万

3.61(省级)

年均下降8%以上

年均下降8%以上

三、行动内容

(一)高血压防治行动

1.推进高血压早诊早治。倡导18岁及以上成人定期自我监血压,控制危险因素。规范高血压健康体检,开展高血压社区筛查和机会性筛查,全面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推进“三高”(高血压、高血糖、高血脂)共管策略,开展高危人群的健康教育、风险评估和分类指导。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合单位:县医疗保障局、县总工会、各镇)

2.强化协同救治网络。建立高血压防治中心,健全基层管理服务团队,为辖区高血压患者提供生活方式干预和个性化治疗等规范服务,畅通与上级医院转诊机制。继续完善县人民医院胸痛中心建设,在新兴镇卫生院、南吕镇中心卫生院、男坤镇中心卫生院推进胸痛单元建设,由县人民医院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开通县人民医院和基层医院远程诊断等服务工作。继续完善县人民医院卒中中心建设,构建“部门协同、社会联动”的高血压综合救治体系。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各镇)

3.加强社会院前急救能力建设。完善公共场所急救资源配备,打造15分钟急救圈,强化AED(自动体外除颤仪)配备和信息化管理。通过“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进企业、进商场、进农村”等方式,开展针对社会公众的心肺复苏等基本急救技能培训。将应急救护纳入中小学健康教育内容,鼓励社会组织和医疗机构开展应急救护培训。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红十字会、各镇)

(二)糖尿病防治行动

4.加强糖尿病防治全民教育。开展多样化糖尿病防治宣传。加强健康教育服务,引导公众树立“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的健康理念探索设立社区糖尿病健康指导员,指导居民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引导居民主动参加健康体检,并重点关注糖尿病前期人群。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各镇)

5.落实糖尿病早筛早诊早干预策略。建立基层联动管理机

制。由镇、村(居)负责组织发动工作,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疾病预防、初步筛查和健康管理等服务工作,做实糖尿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支持通过互联网+服务等形式开展糖尿病管理。实现基层医疗机35岁以上糖尿病高危人群首诊测血糖率≥85%。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

(三)肝癌防治行动

6.加强乙肝疫苗接种和母婴阻断。继续强化免疫规划乙肝疫苗接,切实提高新生儿乙肝疫苗全程接种率和首针及时接种

。开展非免疫规划重点人群与高危人群乙肝疫苗预防接种。开展乙肝病毒载量自愿检测服务。实施消除乙肝母婴传播和乙肝高病毒载量孕妇的免费抗病毒治疗。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各医疗机构)

7.加强肝癌致病因素防控。加大食用植物油中黄曲霉毒素监测;加大无证小酒坊查处力度,加强果酒等酒类质量抽检和监管。开展食物肝癌致病因素宣传教育。按照省级下达的生活饮用水监测方案,继续加强农村集中式供水水源的采样监测工作加强水源地水质和饮用水供水末端水质的新污染物监测和管控。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

8.推进肝癌筛查与早诊早治。开展肝癌机会性筛查,加强防癌体检的规范化管理,建立政府指导、医疗机构实施、健康管理机构参与的防癌体检运行机制,引导高危人群定期接受肝癌防癌体检。鼓励支持18岁以上人群接种乙肝疫苗。加强乙肝慢性患者治疗管理,提高规范抗病毒治疗可及性。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财政医疗保障局,各镇)

(四)妇幼健康救治行动

9.强化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管理。夯实县孕产妇及儿童保健、产科、新生儿科和基层网底,恢复村妇幼保健员岗位。帮助孕产妇及其家属树立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健全孕产妇健康检查和住院分娩支持措施。强化县政府的领导保障责任,推动各部门各行业落实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规范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严格控制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推进“婚育一站式”服务,健全产前筛查诊断网络,完善新生儿疾病早筛早诊早治机制,阻断重型地贫。开展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牵头单位: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妇儿工委办公室、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妇女联合会、各镇)

10.推进宫颈癌和乳腺癌防治。加大HPV(人乳头瘤病毒)疫苗接种、“两癌”筛查的宣传力度。完善“两癌”筛查、诊断、风险评估和救助服务。开展适龄女生免费接种HPV疫苗工作。根据海南省宫颈癌消除行动计划,制定我县宫颈癌消除行动计划。加强基层“两癌”筛查,做好随访工作,做好初步筛查诊断和转诊工作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妇儿工办公室、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县妇幼保健院、各镇)

(五)意外伤害防控行动

11.加强全社会安全知识教育。加强监护人及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安全意识和心肺复苏技能教育。强化驾驶人安全意识和良好驾驶习惯养成,严格驾驶人资格培训、考试及日常管理。大力普及中小学生游泳教育,提高中小学生防溺水技能和救护能力。建立家庭—社区—社会联动监管机制,健全社区照护服务,避免未成年人无人监管时溺水、交通事故等意外伤害发生。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屯昌县委员会、县妇女联合会、县红十字会、各镇)

12.完善安全管理干预机制。将溺水安全管理与河长制、湖长制有机结合。加强水库、水利沟、水塘及旅游景区游乐场、浴场的安全管理。规范各类泳池建设经营管理,按比例配备具有心肺复苏技能和抢救技能的救生员。完善学校、农村路段安全设施,定期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加强警校联动,开校车违法行为整治,建立校车动态监管平台。加大无证驾驶、不足龄驾驶、酒驾、超速、超载等交通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加强抑郁症、焦虑症等常见心理疾病的早期筛查和识别。加强对高层建筑、海上构筑物的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设置防护栏、安全网、警示标语以及监控设备。限制高毒性农药销售,规范获取农药或安眠类药品的途径。牵头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

13.建立应急救援和舆论监管机制。建设集成整合、上下联动、全民参与的应急救援体系,组建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各有关部门及单位按要求向本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溺水、交通事故信息,逐项倒查事故责任情况,持续提升救援能力。建立意外伤害事件舆情监管、预警、发布及处置机制,明晰报道原则和报道失范评判标准。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委宣传部,合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

(六)优良生态环境建设行动

14.落实生态保护措施。牢牢守住生态环境质量底线,确定生态优先发展战略,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和资源消耗的控制性目标,积极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强化居民生态环境保护意识。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农业农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事务中心、各镇)

15.加强公共卫生环境建设。以全健康理念对标世界领先水平,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噪音、生活垃圾等污染防治。牵头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市政事务中心、各镇)

16.完善健康支持环境建设。建立健康影响评估机制,将健理念和健康要素纳入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市政管理、道路交通、安全服务等有机结合。加强安全饮水保障。巩固国家卫生县城建成果,开展健康县城、健康村镇、健康细胞建设,完善社区健康设施配备。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事务中心、县应急管理局、各镇)

(七)健康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17.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建立独立的健康宣传教育机构,完善全社会健康教育网络,建立各镇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联合机制,按要求开展人员培训和教育继续推进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址新建项目,加强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精神卫生机构、急救中心(站)的标准化建设,建立集中统一高效的公共卫生应急指挥体系。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各镇)

18.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加强公立医疗机构临床重点专科及特色专科建设,加强急救能力建设。。加快医共体建设,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慢性病防控、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作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

19.强化健康保障体系。全面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据省相关要求做好人均预期寿命的重点疾病医疗保障,医保基金向早期预防倾斜,进一步提升医保基金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水平。优化卫生费用筹资渠道,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牵头单位:县医疗保障局,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实施“2+3”健康服务包。借鉴试点市县经验,健全“2(高血压、糖尿病)+3(结核病、肝炎、严重精神障碍)”疾病综合防治机制,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知晓率。加大重点人群综合干预,疾控中心建立健全“2+3”疾病流行病学调查制度,开展“2+3”健康服务包的流行病学调查。加大筛查力度,实施重点人群、大众人群“应查尽查”策略,实施医疗机构“应检尽检”及“2+3”疑似病人“诊断全覆盖”策略,提高诊断率,。建立定点医疗服务模式,督促患者“应治尽治”。在2023年实施推进,有效控制重点疾病。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各镇)

(八)食品安全监管强化行动

21.健全食品安全风险监管体系。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制度,提升监管效能,完善部门协作机制,构建从源头到消费的全过程、高效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公安局、各镇)

22.推进农产品生产全程化综合治理。持续推进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开展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防止污染物进入农田。严控粮食收购、储存环节的质量安全,推进绿色农产品生产供应基地建设,建立基地生产档案制度和产品追溯制度。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生态环境局、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九)全民健康素养提升行动

23.强化健康理念。强化“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理念。开展重点领域健康促进与教育干预,推进健康促进区(县)建设,营造全民健康、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将健康教育、食品安全、急救知识等纳入中小学教材。协调指导各类广播电视报刊媒体,充分利用新媒体,开展疾病防治与健康知识宣教、竞赛等活动。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委宣传部、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教育县科学技术协会、各镇)

24.推进全民健身。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推广海南传统体育活动。优化健身场地及设施配备。加强国民体质监测与评价。促进全民健身和体医融合,推行科学健身指南和运动处方,全面实施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牵头单位: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配合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县教育局、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镇)

25.推进合理膳食和控烟。开展居民营养与健康状况监测和干预,根据省制定中小学校、托幼机构的膳食营养标准,建设“健康餐厅”“健康餐桌”。加大控烟宣传教育力度,推进无烟党政机关、中小学校及医疗机构建设,扩大戒烟服务,降低人群吸烟率。加强公共场所控烟监督执法,禁止违法发布烟草广告。开展“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的宣传,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烟草专卖法》《电子烟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解读,营造健康生活氛围。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电子屏滚动播放控烟宣传标语,加大对控烟条例的宣传,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吸烟习惯,自觉营造良好的生活环境。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配合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烟草专卖局、各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健康优先发展战略,把提升人均预期寿命列为重点工作,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研究具体措施,落实重点任务。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积极参与,凝聚各方力量。

(二)加强宣传引导

加强健康屯昌行动的宣传推广、科学引导,提高全社会对健康屯昌建设的认识,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健康文化。编制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材料和文艺作品,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了解和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加强典型报道,增强社会的普遍认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定期监测评估

探索建立人均预期寿命监测评估体系,对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作进行年度、中期和终期评估。有关部门要将人均预期寿命提升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有序推进重点任务实施,组织开展专项督导,确保完成时序任务目标。


   附件:屯昌县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行动计划任务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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