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举报土法熏烤槟榔违法行为线索奖励的通告

索引号:00811580-7/2022-00132 分  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文机关:屯昌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2年09月17日 文 号:屯府发〔2022〕62号 发布日期:2022年09月17日 时效性:

屯昌县人民政府关于举报土法熏烤槟榔违法行为线索奖励的通告

为了充分调动全县广大群众参与打击土法熏烤槟榔违法行为,更好地营造“人人有责、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屯昌县人民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行对土法熏烤槟榔违法行为线索有奖举报。

一、举报范围

全县范围内土法熏烤槟榔违法行为

二、奖励办法

(一)对于主动举报土法熏烤槟榔违法,每查实一起,奖励举报人2000元。

(二)举报人获得奖励的条件

1.所举报的违法案件发生在屯昌县行政区域内;

2.奖励对象一般为第一时间举报人,且提供的证据或线索事先未被屯昌县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掌握,联名举报的按同一举报算,奖金由联名举报者自行协商分配,协商不成的由联名举报者平均分配;

3.举报内容必须真实、客观,不得谎报,举报事项须经违法行为发生地所属镇、村查实。

三、相关要求

1.举报人举报时,需提供土法熏烤槟榔被举报点位置、图片或视频等相关信息,便于工作人员现场处置。举报中,只对正在进行且没有经过处置过的点给予奖励。

2.举报受理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员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擅自将举报人信息向外界透露,否则,将依法进行严肃查处;

3.举报人对所举报的内容真实性负责。举报人以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他人的、弄虚作假、自导自演等骗取奖励资金的行为,不予奖励,并由公安机关严肃处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不适用奖励的情况

1与环保工作有关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举报;

2)负有管理职责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举报;

3其它不适合奖励的情

5.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四、举报电话

县农业农村局:0898-67812241

屯城镇:0898-67812580 新兴镇:0898-67890905

南坤镇:0898-67968237 南吕镇:0898-67941125

乌坡镇:0898-67955224 枫木镇:0898-67985062

坡心镇:0898-67910821 西昌镇:0898-67866333

                            屯昌县人民政府

                           202291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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