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屯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
索引号:00811580-7/2021-00028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1年02月08日 文 号:屯府办函〔2021〕8号 发布日期:2021年02月08日 时效性: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副科级以上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县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情况,提升我县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有力保障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琼府办函﹝2020﹞21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普查的重要意义
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是提升自然灾害防治能力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摸清自然灾害风险隐患底数,查明重点地区抗灾能力,客观认识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水平,能够为我县有效开展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为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二、准确把握普查总体部署
(一)普查对象。本次普查覆盖我县行政辖区,包括与自然灾害相关的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各镇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重点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部分居民等。
(二)普查内容。本次普查涉及到的自然灾害类型主要有地震灾害、地质灾害、气象灾害、水早灾害、海洋灾害、森林和草原火灾等。普查内容包括主要自然灾害致灾调查与评估,人口、房屋、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系统、三次产业、资源和环境等承灾体调查与评估,历史灾害调查与评估,综合减灾资源(能力)调查与评估,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主要灾害风险评估与区划以及灾害综合风险评估与区划。
(三)普查时间。本次普查标准时点为2020年12月31日。2020年为普查前期准备阶段,建立普查工作机制,落实普查人员和队伍,开展普查培训,整理已有成果与数据资料。2021年至2022年为全面调查、评估与区划阶段,完成全县自然灾害风险调查和灾害风险评估,编制灾害综合防治区划图,汇总普查成果,并上报省应急管理厅等部门。
三、加强普查的组织实施
我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协同任务重、工作难度大。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屯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详见附件),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协调解决普查中的突出问题,落实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决策部署。
普查工作要按照“全省统一领导,全县统筹协调、部门分工协作、各镇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普查工作。县应急管理局要根据《海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总体方案》,结合我县实际,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技术指导、培训、质量控制、信息汇总和分析,充分利用专业第三方力量和已有信息资源,建设全县自然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库,形成普查系列成果,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持。
各镇人民政府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充分整合已有资源,强化人员队伍配备,统筹做好本镇的普查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结合实际制定本镇的普查工作方案。
各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我省关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狠抓落实,确保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如期完成任务。
四、落实普查经费保障
我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经费主要为省级财政资金和地方资金,其中经费以地方保障为主,县财政部门要根据政策标准,将普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落实到位,保障普查工作需求。
五、严格执行普查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全县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和本次普查的具体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数据,按时填报普查表,确保数据完整、真实、可靠。任何地方、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结果要逐级上报,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对外发布。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广泛宣传动员。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要求和重要意义,为开展普查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附件:屯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屯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省驻屯昌各单位,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坤分公司、海南农垦中建农场有限公司、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分公司。
附件
屯昌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李 梅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常务副组长:胡 悦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易祖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罗德章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余创杰 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叶文清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张洪珲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刘丛辉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吴宏顺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晓翔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 飞 县教育局副局长
黎 庚 县民政局副局长
何发旺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王志光 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林升华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朱剑辉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林 涛 海南省公路管理局屯昌公路分局副局长
邓俊丰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林国全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谢善之 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副局长
王春梅 县统计局副局长
范 勇 屯昌气象局副局长
彭雄宇 县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刘海浪 县消防救援大队参谋
李永法 县渔业局副局长
谭伟纲 县水务事务中心副主任
周治群 县林业事务中心副主任
邓积钊 县委宣传和互联网信息中心主任
容佳琪 共青团屯昌县委员会副书记
王 富 县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
曾祥彬 中国人民银行屯昌支行副行长
李开军 中国电信屯昌分公司副总经理
周瑞臣 中国移动屯昌分公司副总经理
王 赞 中国联通屯昌分公司副总经理
黄国勇 屯城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张龙培 南坤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陈昱儒 新兴镇人民政府副科级干部
王玉强 南吕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方朝林 枫木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李正才 乌坡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陈延雁 坡心镇人民政府党委委员
林文孝 西昌镇人民政府武装部长
蔡伟宁 海南农垦中坤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高保权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坤分公司副总经理
陈 青 海南农垦中建农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郑 慧 海南瑞橡热带经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建分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应急管理局,负责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日常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洪珲兼任,小组成员因工作职位有变动的,由继任者接替履行其职责,不再另行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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