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印发<屯昌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屯委乡村振兴〔2023〕8号)的公告
索引号:00821534-8/2023-00013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屯昌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23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23日 时效性:
根据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琼扶办发〔2018〕184号)有关规定,现将《关于印发<屯昌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安排计划>的通知》(屯委乡村振兴〔2023〕8号)进行公告(内容详见附件),公告期为10天(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4日),本公告长期有效。欢迎社会各界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和通讯地址:屯昌县财政局 屯昌县屯城镇昌盛三路C666号
电子邮箱:tcxncg@163.com
联系电话:67815085、67818289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电话:12317
屯昌县财政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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