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索引号:00821534-8/2023-00004 分  类:财政、金融、审计 发文机关:屯昌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2023年02月06日 文 号: 发布日期:2023年02月06日 时效性: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

1、基本情况:截止2021年末全县国有企业约130家,其中停产半停产或已关停的国有企业122家,职工约6424,企业大部分资不抵债、拖欠工资、欠缴社保等,单位除留守几个人负责管理外,其他职工基本上全部下岗,单位没有能力发放生活费,职工出外自谋生路,生活困难。

我县国有企业改制完成70家企业,完成安置企业职工约4929人,其中在职2958人,退休职工1603人,临时工368人。现尚存60家国有企业,有8家正常经营的企业(其中在职101人,退休职工18),52家企业需要进行改制关闭,涉及的职工1376其中在职432人,退休职工865人,临时工75,失联人员1人,死亡职工3人

2、资产和负债情况:截至2021年末,县属60家企业国有资产清查数总额35.06亿元负债清查数总额24.27亿元,所有者权益清查数总额10.85亿元。其中:正常经营8家企业国有资产清查数总额33.26亿元负债清查数总额22.73亿元,所有者权益清查数总额10.53亿元;非正常经营52家企业国有资产清查数总额1.81亿元负债清查数总额1.54亿元,所有者权益清查数总额0.32亿元

3.土地和房屋状况:全县国有企业土地面积296.13万平方米、房屋面积10.24万平方米。其中:正常经营企业6家,土地面积61.77万平方米、房屋面积4.54万平方米;正在改制43家企业土地面积208.03万平方米、房屋面积3.26万平方米;已改制11家企业土地面积8.85万平方米、房屋面积2.04万平方米;未改制企业3家,土地面积17.48万平方米、房屋面积0.40万平方米。

全县利用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国有企业有30家,当年应收取租金352.23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单位基本情况:截至202112月31日,我县已纳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报表编制范围的行政事业单位共172家。据资产年报汇总我县编制人数6396人,较上年度增加9人,年末实有人数6148人,较上年度增加18因教育系统的特岗教师和医疗系统医务人员不占编及新招录的人才在试用期还未入编,造成与实际数据出现差异。

2.资产总体情况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县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940,341.55万元,较上年增长151.39%。负债总额43,095.74万元,较上年增长4.88%。净资产897,245.81万元,较上年增长169.47%。

资产分布情况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12,363.63万元,占22.58%;事业单位国有资产727,977.92万元,占77.42%。

资产构成情况流动资产95,906.86万元,较上年增长-46.05%,占资产总额10.20%;固定资产119,795.37万元,较上年增长50.84%,占资产总额12.74%;在建工程96,840.24万元,较上年增长-16.54%,占资产总额10.30%;无形资产519.82万元,较上年增长311.09%,占资产总额0.06%;公共基础设施536,947.26万元,占资产总额57.10%;保障性住房90,169.2万元,占资产总额9.59%。

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情况:一是2021年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上缴非税收入专户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共计334.65万元,其中:17家单位上缴土地、房屋出租收入189.82万元14家单位上缴国有资产处置收入144.83万元,其主要是房屋出售、罚没物品和国有资产处置残值收入。二是2021年共有12家产权单位委托我局,对151间建筑面积总计27955.82平方米的闲置资产进行公开竟租。其中出租29间(成交租金88.66万元),调剂使用74间,闲置48间。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成果,全县土地面积1223.98平方公里。截至2021年底,全县森林面积122.5万亩,森林覆盖率66.72%,规划湿地面积584.85亩。全县水资源总量15.6亿立方米,地表水资源量15.6亿立方米,地下水资源量3.683亿立方米。全县已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10种,其中:金属矿产有钼矿、金矿等2种;非金属矿产有压电水晶、熔炼水晶、硅石(玻璃用脉石英)、饰面花岗岩、建筑用花岗岩、砖瓦用页岩、建筑用土等7种;水气矿产有矿泉水。辖区范围内已发现的矿产共36处,其中:大型矿床4处;中型矿床4处;小型矿床28处。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1、强化国资国企监管建立完善国有企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先后研究制定了《屯昌县县属国有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暂行办法》《屯昌县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屯昌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资监管公司章程管理暂行办法》《屯昌县县属国有企业全面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屯昌县县属国有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办法,加强对国有企业监管

2、依法履职,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为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和使用等行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县国资委将从2022年开始要求县属国有企业必须签订承诺书,承诺国有资产的使用和处置行为须规范;资金使用行为须规范;企业涉及国有资产使用、处置行为的,必须严格按照《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的管理规定,切实做好国有资产评估工作。

3、持续推进“僵尸企业”的改革工作。根据县政府关于《屯昌县2020年进一步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工作的实施方案》(屯府办函〔2020〕237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僵尸企业”改制工作力度,对全县非正常经营的县属国有企业43进行改制,其中6家企业采取脱困处置2家按改制程序开展改制37家企业采取通过企业改制关闭的方式清理退出国有企业行列,其中:35家企业改制方案修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通过,正在组织清算安置职工等工作。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1、盘活存量资产,充分发挥资产使用效益,促进财税收入增长。根据工作部署,2021年5月,印发了《屯昌县闲置和低效运转国有资产招租方案》,对全县闲置和低效运转国有资产进行统一招租。严格按照固定资产出租的规定程序,采取评审或者评估等方式确定出租价格,实行公开竞价招租,确保出租出借过程的公正透明,杜绝暗箱操作。

2、夯实资产管理规范和完善资产系统基础信息2021年9月,我局印发《关于完善规范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的通知》,要求各单位对资产系统中资产卡片信息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资产卡片真实、完整、准确。为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的信息数据打下基础,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质量。

3、推进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保障性住房、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屯昌县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入账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公共基础设施和政府保障性住房入账工作领导小组。截止2021年底,我县公共基础设施、政府保障性住房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共入账总额627,116.46万元。

4、各项改革有序推进。一是指导机构改革单位国有资产管理。2021年2月印发了《关于加快完成因机构改革撤销单位的国有资产调划和债权债务、账务移交等工作的通知》(屯财资〔2021〕28号),指导机构改革部门完成资产划转工作,将资产按所有权纳入各自资产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规范管理。二是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资产权属界定工作,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脱钩资产管理。2021年10月,县财政局联合县民政局对我县3家行业协会商会开展乱收费清理整治工作,主要是对商会协会的资产账户进行审查,是否存在占用政府经费的问题,3家协会净资产产权均界定为非国有资产。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1、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全力服务保障项目落地。一是在规划保障上,组织编制《屯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形成初步成果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编制《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范围调整论证报告》和《屯昌县木色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修编)》,已报省政府待审批。推进全县108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其中36个村庄规划已经县政府批复实施,72个村庄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完成3个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和2个项目用地控规调整;正在开展8个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和4个项目用地控规调整。二是在用地保障上,累计完成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屯昌段)征收(收回)项目用地16300亩(项目在我县境内永久征地20805亩),办理项目农转用手续1830亩。供应我县安居型商品住宅等项目用地12宗,面积389.2亩。编制中心城区北片区、西南片区等两个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已上报省资规厅审核。三是在用林保障上,办理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屯昌段)等5个项目林地征占用手续,用地面积共1453.47亩。四是抓好耕地占补平衡保障。扎实开展土地整治工作,完成屯昌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正在实施6个土地整治项目。同时推进7个已完工项目整改工作。

2、攻坚克难敢于担当,全力完成各项急难险重工作任务。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组织开展了国土空间规划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顿、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土地领域突出问题清理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土地例行督察整改、耕地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打击毁林专项行动等9项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以上工作时间跨度长、任务重、要求高,我局全力以赴、科学指导、积极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分轻重缓急统筹开展,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规范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3、生态优先强化监管,自然资源得到有效保护。一是国土绿化任务超额完成。全年造林绿化6508.77亩,森林覆盖率为67.62%,扩种特色花卉976.44亩,义务植树25.66万株。二是以林长制为抓手推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印发林长制相关7项工作制度,积极组织各级林长巡林,全县各级林长、副林长共巡林3358次,召开县级林长制相关工作会议10次,促进林业工作和森林资源的保护和发展。三是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起草《屯昌县耕地保护“田长制”实施方案》报县政府同意印发,建立县、镇、村三级耕地保护“田长制”,明确各级田长及其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实现耕地的全流程、全要素、全覆盖监管。四是稳步推进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完成1个面积193.2亩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推进3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五是组织编制《屯昌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和《屯昌县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四五”规划》,已通过专家评审。

4、大胆改革勇于创新,为海南自贸港建设添光增彩。一是在全省首次探索推行“净矿”出让。我局积极主动多次与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沟通,争取支持,顺利将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采矿权出让,成交价18.5亿元,这是我省首宗探索“净矿”方式出让的采矿权。二是颁发全省首宗农民建房规划许可电子证照。通过海南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平台颁发海南省第一张《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电子证照,真正实现农民建房审批“零跑动”,目前已通过农民建房审批“零跑动”系统办理审批核发电子证照131宗。三是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取得新进展。通过挂牌方式将屯城镇大长坡村委会6.44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与1422.21平方米地上建筑物联合公开出租,这是我县首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案例。

5、以人为本情系百姓,自然资源维护民生力度不断加大。一是提高农民建房报建效率,全县全年受理农房报建1028宗,发证1028宗,审批发证率100%。二是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完成地籍测量47417宗,权属调查46004宗,发证19120宗,发证率68.86%。

三、国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我县三大类国有资产管理还面临着一些问题。一是国资监管机构监管能力亟待加强,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和收入来源单一。二是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工作薄弱,会计信息失真,固定资产账面记录不能反映单位资产现状。同时由于各种原因,办公用房尚未移交给县机关事务中心进行统一管理。三是土地、矿产资源历史遗留问题包袱重、处理难度大。政策收紧,耕地、林地指标不足,影响项目落地。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国有企业方面

1.完善制度建设,健全国资监管体系。一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县国有资产监管法规制度体系建设,推进国有资产监管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二是进一步强化县国资委作为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监管职能,配齐配强管理人员,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三是加快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权责对等、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核心和政治核心作用、董事会的决策作用、监事会的监督作用、经理层的经营管理作用。四是完善董事会和监事会建设。按照现代公司管理制度的要求,完善国有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建设,依法成立董事会、监事会,充分发挥董事会的决策职能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建立国有资本决策者、管理者、监督者“三权分治”的治理构架。五是全面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工作,加快推进国资国企在线监管系统建设,实现国资监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

2.加快推进国有企业关闭破产的工作力度。一是要重点抓好全县已纳入国家政策性关闭破产的企业,要用足用好国家政策,使这些企业职工得到妥善安置,甩掉包袱,通过资产重组使其发挥更大作用;二是要坚持依法企业关闭破产,对那些职工已经得到妥善安置、有效资产已经盘活、只承担债务的“壳”企业,通过实施破产使其彻底消号。同时,对那些具备破产条件,通过破产可以彻底解决企业各种问题的,要努力协调主要债权人的支持,大力推进其关闭破产。三是要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力度,积极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和整合重组,通过国有企业改制,整合优质资源,提升国有企业自身“造血”能力,激发国有资产运营潜力,有效提高资产运营效益。

3.规范资产监督管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一是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情况再次进行全面清查,重点摸实土地和房屋的数量、类型、性质,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等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进规范化管理,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国有企业资产的监督检查,严格打击侵占、私吞国有资产的违法行为,维护国有资产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4.积极化解历史金融债务。针对国有商业银行将企业的债权转让给资产经营公司这一情况,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加强与资产经营公司的协调与合作,采取灵活、多样的办法解决企业债务问题。能够通过受偿方式解开债务链的,要以最低的成本打包回购企业的资产,实现企业有效资产的重组。

5.加强和改进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一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制定公司章程时必须明确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二是在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建设同步谋划、党组织及工作机构同步设置、党组织负责人及党务工作者同步配备、党的工作同步开展同频共振。三是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进行交叉任职。四是国有企业党组织切实落实好从严治党责任。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结合业务分工,抓好党建工作。五是加强人才选拔和使用,从已改制或者现国有企业中,挑选品德良好、富有经验、业务熟悉、敢于创新的人员担任正常经营国有企业适当职务。另外要加大国有企业人才市场化选聘力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或引进高级经营管理者。

(二)行政事业单位方面

1.提高国有资产的管理意识,强化资产管理队伍建设。一是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提高认识,并熟悉掌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运用创新的思维和观念对国有资产进行科学管理,增强主人翁意识,增强责任感,主动维护和使用国有资产,促进其增值保值。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员队伍建设,定期组织资产管理专业培训。三是建立健全相关资产管理制度,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把责任落实到部门和使用人,强化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2.建立完善的清查制度,做到资产管理与账务管理相结合。一是定期进行资产盘点,通过资产清查、盘点,认真查找原因,对未入账的资产及时补办入账手续。做到账实相符,账账相符。二是进一步完善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信息工作,结合资产卡片填报信息逐类检查、逐张规范,确保资产卡片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规范。

3.提升国有资产的利用率,积极盘活存量闲置资产,实现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建立灵活的国有资产管理机制,精减审核事项,优化工作流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二是通过创新管理模式,充分挖掘国有资产的商业价值,对存量资产进行盘活,严格按照清查、统计、评估等程序分门别类,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开竞租、拍卖出让。

4.健全监管机制,统筹推进全县国有资产报告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结合全县实际,对国有资产购建、验收、登记、保管、领发、处置、报废等环节,建立严格而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自我约束机制,变长期以来的粗放式管理为精细化动态管理。

5.加快推进行政事业单位长期已使用在建工程转固工作。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基建管理,全面清理基建会计账务。对于尚不具备转固条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核算的实际成本,进行核实、确认;对于已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应按规定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相关手续,确认固定资产入账成本。

6.组织开展好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和土地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一是本着尊重历史,特事特办的原则,一事一议,化解历史遗留问题,提高国有资产监管效率。二是根据政府会计准则有关要求,督促单位尽快清理统计公共基础设施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并按照会计制度和规则及时入账。三是有计划、有步骤做好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资产移交管理工作。

(三)国有自然资源方面

1、全力以赴服务保障发展。

1推动沉香产业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主动与各镇和有关单位共同推动我县沉香产业发展。依托我县在沉香产业发展的文化优势、自然资源优势、区位优势,结合自由贸易港发展政策,将沉香产业深度融合进大健康产业,从种苗培育、示范基地建设、组建标准化体系、引进和培育相关企业等方面,积极利用相关政策支持和项目扶持,做大做强我县沉香产业。

2持续深化“多规合一”改革。一是待自然资源部明确基本农田核实整改工作指导意见后,尽快完成《屯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工作。二是持续推进开发边界内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及数据入库管理,着力推进木色湖风景名胜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三是抓好108个“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报批、入库、实施工作。

3提升土地要素供给质量和使用效益。一是用好新增,将新增用地指标优先用于产城融合示范区的重点项目以及我县民生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使有限的指标真正用到急需的项目上。二是盘活存量,全面摸清批而未供土地底数,实行上图入库,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积极推进闲置和低效用地处置。三是加强储备,有序实施土地征收成片开发,为我县下一步项目开发建设提供用地保障。抓好6个在建的土地整治项目建设,推进垦地合作的海南农垦中建农场广青基地分公司七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建设。四是用足用好“只转不征、只征不转、不征不转”、先租后让等土地利用政策制度,推进项目落地。五是全力做好海南省南渡江迈湾水利枢纽工程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土地征收和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4增强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积极推进中建农场大月岭矿区东矿段建筑用花岗岩矿周边配套设施建设,建设矿产资源加工园区。

2、狠抓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

1全面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一是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管理,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防止耕地“非粮化”。二是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对现有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优进劣出,根据省级下达的保护目标任务核实永久基本农田并落地落图。三是抓好7个已完工的补充耕地项目核实整改。

2加强林业资源管理。以林长制为抓手,全面提升林业管理工作水平。一是开展科学绿化,完成省级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和落地上图工作。二是开展森林资源“一张图”更新工作,全面掌握森林资源动态变化。三是严厉打击和惩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行为。四是联合相关部门对全县木材加工厂进行强力整治,分类处置,规范管理。

3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一是加快推进《屯昌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和《屯昌县土地资源利用和保护“十四五”规划》报批工作。二是抓好正在开展的3个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有序推废弃矿山恢复治理工作。三是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扎实抓好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各类专项整治工作。

3、坚定不移维护民生民利。

1提高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完成全县农村房地一体及集体建设用地统一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农村不动产登记纳入日常登记管理,维护农民的土地、房屋财产权。

2全面开展农民建房审批“零跑动”工作。加强农房报建“零跑动”平台宣传推广与应用培训,从2022年1月1日起农房报建全面实行规划许可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逐步实现农房报建审批和服务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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