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屯昌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对屯昌新兴俊二烟花炮竹点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更正的公告
索引号:66514665-3/2021-00006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1年03月10日 文 号:无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0日 时效性:对2021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发放情况汇总过程中发现对屯昌新兴俊二烟花炮竹点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有效期与相应的材料有效期不相符。现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有效期给予更正,由原来的2021年2月5日至2022年2月4日更正为2021年2月5日至2021年5月4日。
特此公告
屯昌县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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