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企业予以通报批评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0-10-30 14:00 【字体: 小   中   大

海口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信息产业部电子综合勘察研究院、海南省建筑设计院、海南泓景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广东顺协工程勘察有限公司:

我委在2020年屯昌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你司参与投标的屯昌县屯城镇水口中心小学项目(一期)勘察、设计标,涉嫌故意“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业绩、奖项,造成故意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情形,为加强招标投标市场管理,督促投标单位加强行业自律,经研究,现对你司通报批评一次,并在我县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平台公开,有效期12个月。

     


                  屯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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